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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sai 於 2017-10-10 01:20 發表
不知各學長學弟退伍當天,是早上走人是晚上走人呢?
記得1529梯是78年元旦過後退伍,退伍人員當天早點名要领退伍令
被告知從這梯起改晚上退伍(幹的要死)又放一天假
晚上才领退伍令退伍
我連上都是退伍當天晚點名後,連長發退伍令。表現良好的弟兄,連長會請他說一下心得感言。
家住比較遠的<花、東、高、屏地區>,或火車趕不上的,看個人意願。
連長會讓他就在連上在住一晚。隔天在離營。
另外就是當晚喝醉了,也讓他留宿。印象中158幾梯有一學長,退伍那天,買了很多下酒菜,晚點名後,揪弟兄到士官長小房間開喝。
那晚他就睡連上。
我們這梯在退伍前被丟去軍團<龍岡>支援側門衛哨。二次基地回來,老鳥的殘值也用完了。所以砲兵慣例,二次基地結訓的老鳥。
大都丟去支援步兵海防,或其他單位的教勤。而退伍令回駐地領。
那時駐地在龍潭九龍村營區。放退伍假前連長交代我們,回來領退伍令,不要騎車或開車。
我們這梯,都是桃園兵,都有自己的摩托車,分別騎著名流100啦、王牌、追風...回連上。
晚點後,領完退伍令,發完退伍菸。連長又交代我們,在2400前,還算軍人。騎車,開車要注意安全。
因為那年代休假是禁止騎機車,及開民車。有事故親則禁閉,重輒軍法。
他說:他曾聽過有一案例退伍當天,在2400前,因為發生肇事的交通事故,用現役軍人身分法辦。 也不是真是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