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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則發表於 2014-05-28 09:15 - 發短訊 - 加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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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算寫得很含蓄...
軍方依補給的艱困程度區分為甲乙兩類,補給末端的甲類包括東西莒、烏坵、南沙等離島,乙類包括東引、金門、綠島、蘭嶼與高山雷達站等;不過外離島、偏遠地區與本島部隊的撥補量也有微許差異。在撥補方面,通常是各單位依據編制人數,循既定管道向上申請,彙整後經由統一輸運撥補到各防區,但細節可能會有若干出入;但通常每員士兵的經補量通常為0.6公斤,軍果汁每員2罐,不過這只是通則,在部隊實務上則差異很多。
一般來說,軍肉、軍魚、軍蔬罐頭在受補後會撥交單位的廚房統一運用,軍果汁則發放給各員使用,但軍果汁的撥補情況各單位也有所不同;不過,由於有些基層部隊的「歷史共業」因素使然,造成受補單位不一定全數撥補得到。
這些歷史共業的因素包括運輸單位與上級的苛扣兩種。以前由於運輸工具不足,因此派遣車輛機具的運輸單位,都會從受補單位中「擷取」若干比例的軍罐,這似乎成了部隊的「潛規則」,即使受補單位向上申訴也沒用。而受補到軍罐的基層單位,由於軍罐交給部隊長官「統一運用」,因此怎樣的運用法還真的不一而足;至於單兵能否食用拿到軍罐,有時還真的得「各顯神通」才能吃得到。
當然,隨著「主動運補」的補給政策實施,以及領導幹部決策逐漸的透明化,上述的歷史共業因素慢慢消失。正由於種種因素使得軍罐不易被吃到,造成了一大群退役官士兵對軍罐的回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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