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文由 Guest from 36.225.104.x 於 2013-09-12 00:38 發表
民國七十九年十一月,軍中慘案的警界版,三名警校警員班同期同學,畢業後分發至澎湖某個漁港安檢派出所,主管因公離島,
主管職務由三名菜鳥警員其中之一暫代,案發當日引爆點係因王姓警員認為勤務表編排不公,認為兩名警 ...
感謝這篇文章
時代變遷.現在去離島與偏遠地區/專業單位反而是警職最大福利
因為勤務雖重點(人少)但事情卻少很多
領一樣的錢卻是悠閒的過日子
這時代比較沒[油水]的問題了
若干年以前.甲級勤區(如北市中山區)要花錢買
買到以後.除薪水外+[額外油水]加給大概是薪水數倍
從上到下都是如此.
所以年輕的發到偏遠離島反而是痛苦的!有感情/事業(升遷)上的苦悶
導致事件發生!!
現在去東吉安檢所大概作夢都會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