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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官自殺求償遭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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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士兵被連長罵爛渣舉槍自殺 父索賠遭駁回

2013年09月13日 22:47:33 來源:深圳新聞網

據臺灣媒體報道,家住臺灣桃園縣的曾姓士官,于2011年1月28日清晨在臺灣陸軍金門防衛指揮部炮兵群多管火箭連營區浴廁內舉槍自殺,曾父指控該連簡姓連長當眾用“爛渣1、2、3號”責罵羞辱兒子和另2名士兵,嚴重損及兒子尊嚴,才導致兒子想不開自殺,因此向法院請求近新臺幣300萬元醫藥、喪葬和精神慰撫金等民事賠償。

審理的臺南地院民事第一庭傳喚該連46名士官兵,均證稱簡姓連長帶兵較情緒化,會以尖酸刻薄字眼訓斥弟兄,但沒有不當管教或淩虐情事。簡姓連長也確有因曾男犯錯而大聲斥責情事,且當眾以“爛渣1、2、3號”責罵曾男和2名士兵。

法官認為,簡姓連長曾因曾男犯錯而當眾大聲斥責,但其他士兵並未因此想不開,且軍中紀律森嚴,軍人犯錯受上級糾正屬常態,簡姓連長對其他弟兄若表現不盡理想,亦同樣糾正責罵,並非特別針對曾男,所以曾男舉槍自殺與挨罵沒有因果關係,駁回曾父的民事請求,但可再上訴。

不過法官在判決書上,針對這起自栽案,仍希望防務部門就各部隊的訓練、管理進行檢討改進,避免憾事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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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看到這則新聞,實在覺得這名士官抗壓性真的太差,被罵個兩句就要自殺!?
當年我當兵的時代,罵算什麼,長官沒有動手動腳就算不錯了!
現在軍中情形我不清楚,從前某些軍官不爽一巴掌就巴下來,或者一腳踹過來像踹狗一樣!
現在的兵很難想像吧! ..

發揚傳統國粹,振興民族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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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老楊 於 2013-09-15 13:06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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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士兵被連長罵爛渣舉槍自殺 父索賠遭駁回

2013年09月13日 22:47:33 來源:深圳新聞網

據臺灣媒體報道,家住臺灣桃園縣的曾姓士官,于2011年1月28日清晨在臺灣陸軍金門防衛指揮部炮兵群多管火箭連 ...
以前是威權時代,能完整退伍就要去拜拜還願了.
現在民主,資訊開.
記得有一位新訓班長(大專)說過:對兵不要太超過,在靶場子彈有時真的會轉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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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信署黑駕駛 金錢 +6 讚!讚!讚! 2013-09-16 01:44

  • 南27 金錢 +2 子彈會轉彎是小事,有時芭樂都會開花!! 2013-09-15 16:16

  • 死蚊子 金錢 +3 真的會轉彎 2013-09-15 16:00

陸軍117師351旅步2營營部連充電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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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五年前我當兵兩年沒碰到過會亂罵人的長官;不想現在這個民智大開的時代還有這種軍閥式的長官!我碰到的長官都是用挖苦式的糗人ㄎㄠ人,讓犯錯的人啼笑皆非也就不好意思再犯錯了!我連有位兵工學校比敘班的上士班長黃乾盛〈苗栗南庄鄉的客家人〉每次接值星都喜歡碎碎唸但都語帶風趣幽默;譬如總有人吊兒郎當的頂著小帽進餐廳,就聽黃班長衝著他挖苦ㄧ句:你帶著帽子要裝湯啊!?糾正的效果達到了又不傷部隊裡的和氣,這就是領導統御的藝術。為幹部者戒之慎之!

[ 本文章最後由 當兵在馬祖 於 2013-09-15 23:3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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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長您好
人家那位士官可能是有犯錯,但是已經自殺身亡,拋頭露面提告的是他父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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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Guest from 122.117.209.x 於 2013-09-15 19:35 發表
學長您好
人家那位士官可能是有犯錯,但是已經自殺身亡,拋頭露面提告的是他父親•
人死為大!小兵就不要再說三道四的了!對於死者的部分就自行刪文。更多謝您的指教!

[ 本文章最後由 當兵在馬祖 於 2013-09-15 20:1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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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年發生在澎防部,一名預官排長(好像是清大碩士)因不堪連長當著全連的面將他臭罵一頓,
竟然跳海自殺,當時軍方在海上蒐尋數日都找不到屍體,彷彿人間蒸發,不知現在找到了沒?

記得當時媒體報導,該排長從小到大考試都是第一名,可能認為當眾被連長辱罵是奇恥大辱,
在強烈的心理衝擊下,因而尋短..

唉!~所以說人還是要遇過一些挫折,方知能屈能伸的道理,太過於優秀可能未必是好事..

相信很多人都有曾被連長當眾狂飆的經驗,從前我那老屁股阿勇連長很情緒化,不只罵人而已,
有時一腳就踹過來,包你脊椎骨可以痛好幾天.我就被踹過一次,看!! ..
在那個當下,真是氣到有股衝動趁著站安官時,拿五七步槍衝進連長室把他給斃了!(連長室就在安官桌旁)
但是我仍然強壓心中怒火,煙多抽兩支,啤酒多喝兩罐,就把情緒降溫了!..

在軍中耍狠耍強吃虧的是自己,退伍之後來日方長,凡事不必急於一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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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揚傳統國粹,振興民族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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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老楊 於 2013-09-15 23:33 發表
前幾年發生在澎防部,一名預官排長(好像是清大碩士)因不堪連長當著全連的面將他臭罵一頓,
竟然跳海自殺,當時軍方在海上蒐尋數日都找不到屍體,彷彿人間蒸發,不知現在找到了沒?

記得當時媒體報導,該排長從小到大考試 ...
今日的領導幹部與以往在下服役當時面臨的情況不同
現今入營服役的青年朋友, 在校以及在家時就是在層層法令的保護下成長, 抗壓性及服從性相較於以往不可同日而語
反觀軍中管理手段受到層層法令的制約, 管得太重上方關切, 但管得太輕不能凝聚實力以及士氣
但是這些十七八歲入營服役的大孩子應該很無奈, 他們的很多觀念已經成型, 不是三言兩語就能夠被化育馴服
解決這種問題的根本, 或許不在於部隊, 而是要從家庭以及學校教育著手
以上僅是在下的愚見, 若有不妥, 歡迎軍友前輩們指教,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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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ragon690 金錢 +2 讚!讚!讚! 2013-09-16 03:04

陸軍步兵第兩兩六師步三營兵器連么洞六炮排排長(暨鼻頭, 南雅, 車路崎堡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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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觀的說,軍事審判法修法以後的好處,就是讓真相稍微公開一點點,我們也更可看到國軍的問題。
小弟的想法是,以前我們說合理要求是訓練,不合理是磨練,但畢竟時代不同。各位老學長當兵的時候,會碰到軍士官幹部年齡比諸位小的情況嗎?即使有,也不會上至連長,下至下士都如此吧,小弟服役的時候就是如此。

我們試想,軍校教育了幹部如何帶兵,教授了軍事知識,但是有沒有教這些幹部的情緒管理?如果有,為何這些案件還是會不時發生?

小弟那時也是被踹過,班長問候大家老母,動不動就幹xx在嘴邊,而這些幹部放假時和士兵有何分別?一樣二十出頭,一樣愛玩愛把妹。

所以那時小弟服役時有軍紀案,學長站大門哨時開槍往內掃射,當時還作為軍法教育題材。此因此之後大門哨都從拿槍不拿彈匣,到不拿槍改拿警棍;另一個小弟親眼看到的是,待退老兵下基地時找連長和士官老出去喝酒,暗地叫認識的在地小流氓痛扁他們一頓,剛好就是在中秋節當天,但是連長和士官老雖被打的跟豬頭一樣不敢聲張,因為基地訓練期間不假外出,另外就是這兩個人平時對兵又要凹又要吃又要錢,有事動不動又要威脅禁假關禁閉。

其實平心而論,所有這種軍紀案的背後,幾乎都不是臨時起意,而是經年累月的怨恨積壓。國軍要改,第一步就是不要再有這種孩子管孩子的速成幹部制,第二就是軍校沒教幹部如何應付來自社會各階層背景的人,因為軍校自己就是一個封閉的環境,也沒辦法教,都得靠幹部自己去摸索。

我一直覺得沒有教不會的兵,只有不會教的幹部,屬下做不好,應該思考的是我為什麼教不好,而不是怪他做不好,每個人都有擅長與不擅長的部分,當前是官兵的學歷不一定輸給幹部,有些人社會事歷練過才入伍服役,遇到這種事還能自我調適;而罵人的幹部,與因受不了挨罵,最後開槍自殺的人,共通點都是情緒管理的問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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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戰中士 金錢 +1 贊同 2013-09-16 11:22

  • 猛沃營參一 金錢 +10 2013-09-16 09:26

  • 太元 金錢 +2 我很贊同 2013-09-16 09:06

  • thejazzart 金錢 +1 讚!讚!讚!~~ 幹部以身作則...才能把兵帶好!!! 2013-09-16 04:07

  • dragon690 金錢 +2 精品文章 !!! 2013-09-16 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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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a4816705 於 2013-09-16 02:43 發表
客觀的說,軍事審判法修法以後的好處,就是讓真相稍微公開一點點,我們也更可看到國軍的問題
小弟的想法是,以前我們說合理要求是訓練,不合理是磨練,但畢竟時代不同。各位老學長當兵的時候,會碰到軍士官幹部年 ...
這句話非常不正確!!!
軍審法修正與真相一點關係都沒有!!!!
所謂真相!到底是什麼真相?潛規則還是明規則??法律不會把真相告訴你
法律只是把-犯罪者繩之以法!未達犯罪的事情.軍事審判法不會管它!也沒法可管
換句話說:除了犯罪以外的事情.其他事務還是要看心態與做法!
就正如關說一樣.它不是犯罪.他只是違反某些[規則]未達到犯罪的不法程度
軍法他只是最後底線.只是遏止某些行為.
國軍的問題不只是法律角度可以解決.還有其他角度與問題
這就是小弟對萬人集會促成修法但卻沒有真正解決問題
卻製造了更多問題的感想.因為這不單單是法律問題.
個人因為人生規劃關係.有摸到一些法律.
我的感想是-
若單純法律問題可以很尖銳去用法律角度去看/解析
但多重多層次的問題那不是單用法律可以解決!
還需併用其他放式(如行政/政策等)去探討與面對!!!
軍事審判法修正只是讓被訴者面對比以往更透明的審判制度
僅如此而已!國軍其他問題依舊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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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久以來部隊中的士官兵未戰身亡
諱于軍法審判的難得合理解釋
公義不得體現
死者家屬, 社會大眾難以心服

藉由軍審法修正案或許修正了上述的失誤
但是部隊領導幹部的管理權責受到限制
未來如何管教, 如何訓練, 如何貫徹命令

試想軍隊不是一般民間機構
一旦前線或防區緊急事故發生
幹部未得授權, 是否能緊急應變
士官兵是否可就民刑法以及個人權益拒絕具有危險性的任務

每項解決方案解決了部分問題, 卻引出另外的問題
矯枉過正衍生而出的問題是否又要立法解決
立法除弊不是錯, 但法令繁複豈是全民之福

[ 本文章最後由 獅子心 於 2013-09-16 15:15 編輯 ]

陸軍步兵第兩兩六師步三營兵器連么洞六炮排排長(暨鼻頭, 南雅, 車路崎堡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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