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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Guest from 180.176.21.x 於 2013-08-20 00:50 發表
國軍沒有國家意識、沒有國防意識、不知為誰而戰、為何而戰?!
沒有這些中心思想.國軍也是做做樣子不能打仗
路人大,小弟倒以為思想教育是其次問題。比如廣大興案,當時激起民憤,大家要求國軍出兵菲律賓,不就炒得沸沸揚揚?雖然其中不乏媒體藉機提高收視的成分,但我們可見到,社會對保衛國家主權尊嚴的共識是有的;又如洪仲丘案,引起了大規模公民社會運動,強烈要求國軍改革,雖然小弟個人認為國防部仍然不會改,但我們也能從另個角度看到大多數國民的愛國心,因為希望國軍變好,表示人民心中是有國家的存在。
國軍是由受過軍事訓練的國民組成,倘若國民對國家主權被侵害、軍隊中亂象頻生無感的話,表示這個國家正在墮落。
國軍已經衰弱到了不改不行的地步,應是普遍的共識。
如果我是國防部長,我會提出折衷的方案,舉例如下。
1.變相延長義務役兵期:維持現行一年役期不變,另外增加"居住地服務役"(名稱隨便,此處為舉例),退伍役男退伍後需再轉服於居住地附近營區的地面部隊兵役,役期一年,但可分拆成52周、12個月、或365天等方式,於一定年限內執行完畢,由役男自行選擇對自己方便方式至就近營區,此服務役一樣比照義務役薪資給薪。
2.凍結募兵員額,將志願役人力需求轉至專業兵種:由於當前實施的志願役募兵制也包含能短期養成的駕駛兵、文書處理兵、行政士等,以投資報酬率來看,並不洽當,應將募兵預算優先補充在需多年才能養成的專長士兵上較合理。
3.改善缺員問題:當前基層單位缺員嚴重,一人身兼多職的情況,不分志願或義務兵役人員都會面對,所以志願役不續約率自然無法降低,因為義務役即使再苦,熬過一年就退伍,志願役則否。若要改變此種現狀,應急的辦法不是提高薪資,畢竟志願役薪資數年來已經調升幾次,離退人數仍居高不下,說明想走的人不見得都是為了錢太少,而是勤務太過繁重。我認為有效的方法是國防部應做一次組織兵力總檢討,人不夠要有人不夠的變通,比方現在已經將志願役士兵的學歷要求降低到國中畢業,同時也可將年齡限制放寬到40歲以內,讓較年長者負責一些體力要求強度較低,或較不具危險性的勤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