暱稱:SkyBlue
工六米蟲
第 46 則發表於 2013-08-15 12:06 - 發短訊 - 加好友
貓哥 金錢 +3 我很贊同 2013-08-16 02:15
工蜂火箭兵 金錢 +1 2013-08-15 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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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7 則發表於 2013-08-15 12:36 - 發短訊 - 加好友
暱稱:不長進的預官
金西師砲兵507營連絡官
第 48 則發表於 2013-08-15 13:16 - 發短訊 - 加好友
原文由 Guest from 218.210.214.x 於 2013-08-15 11:46 發表 那他為何不每年提出修正建議呼籲,竟射後不理....,不要忘了喔在2000年他可是阿扁的國政顧問團 如果在2000年修正還來得及 美國的大學才不是易進難出,當年台灣大學難考的時代,很多有錢人子女在台灣考不上,就去美 ...
暱稱:cccyt
被下咒的可憐人
第 49 則發表於 2013-08-15 13:33 - 發短訊 - 加好友
第 50 則發表於 2013-08-15 14:11 - 發短訊 - 加好友
原文由 白目東 於 2013-08-14 23:02 發表 我想問他 法官不懂房地產怎麼審 房地產糾紛 法官不懂醫藥怎麼審 醫療糾紛 法官不懂發明怎麼審 專利糾紛 法官是處男處女怎麼審 性侵糾紛 ...................................
第 51 則發表於 2013-08-15 14:27 - 發短訊 - 加好友
原文由 不長進的預官 於 2013-08-15 10:49 發表 結果變成大學易進易畢業 人口問題,是當初無法預測的變數,這要怪誰? 民國85年我剛退伍在科大兼課當講師,當時科大招生標榜淘汰率,退學率代表學校很努力在淘汰學生 現在根本無法淘汰 大學生滿街跑根源不在於太多人念大學而在無法淘汰不適合念大學的人因為學生太少 以教改當時的人口模型這樣的大學根本就不多 拿這個來批李遠哲 這叫以今非古,不能看現在的人口狀況來批評將近二十年前弄出來的主張 ...
第 52 則發表於 2013-08-15 14:56 - 發短訊 - 加好友
原文由 Guest from 123.204.190.x 於 2013-08-15 12:36 發表 學生念完高職,技術很強,該有的語言文字表達能力幾乎都退步 所以當時的高職教育是扭曲的,多設技職大學本來是要改變這種扭曲 希望高職除了重視技術也重視學 ...
第 53 則發表於 2013-08-15 15:31 - 發短訊 - 加好友
彈補兵 金錢 +2 合理不合理非在這程序中認定 2013-08-15 16:36
sjim007 金錢 +2 問題是"不合理"她怎麼去界定??? 2013-08-15 16:09
第 54 則發表於 2013-08-15 16:05 - 發短訊 - 加好友
暱稱:化學士
消防水瞄手兵
第 55 則發表於 2013-08-15 16:35 - 發短訊 - 加好友
原文由 不長進的預官 於 2013-08-15 15:31 發表 (中央社記者陳亦偉台北15日電)桃園地方法院今天確定由審判長鄭吉雄、受命法官丁俞尹組成的合議庭承審洪仲丘案。受命法官丁俞尹是桃院法官新秀。 軍審修法新制15日上路,軍審案件分兩階段移交司法系統,包括陸海 ...
呂ㄚ家 金錢 +5 我很贊同 2013-08-15 19:04
不長進的預官 金錢 +4 讚!讚!讚! 2013-08-15 17:34
第 56 則發表於 2013-08-15 16:36 - 發短訊 - 加好友
暱稱:兵器連觀測兵
陸軍226師678旅7營兵器連
第 57 則發表於 2013-08-15 16:43 - 發短訊 - 加好友
大毛 金錢 +2 讚!讚!讚! 2013-08-15 18:11
第 58 則發表於 2013-08-15 17:40 - 發短訊 - 加好友
原文由 彈補兵 於 2013-08-15 16:35 發表 受命法官-不接觸實體 一般來說受命法官只整理程序.實體(就像所謂合理不合理)他是不會去碰觸的 受命法官-整理爭點(證據能力爭點)/案情當事人爭執部份釐清等等 所以實體上的問題還是要留給-合議庭去認定 基於直接 ...
彈補兵 金錢 +1 長官接觸怎樣的實體??證據?自白?接觸了也不能判斷!!這樣您懂嗎?? 2013-08-15 18:25
暱稱:神經東
第 59 則發表於 2013-08-15 17:59 - 發短訊 - 加好友
威武士官隊 金錢 +36 我很贊同→台灣的教建生只是變成低價勞動力來源 2013-08-16 19:51
cwu 金錢 +8 讚!讚!讚! 2013-08-16 10:08
不長進的預官 金錢 +4 讚!讚!讚! 2013-08-15 18:06
第 60 則發表於 2013-08-15 18:34 - 發短訊 - 加好友
原文由 不長進的預官 於 2013-08-15 17:40 發表 在合議審判中,審判長為準備審判起見,通常會先指定法官進行準備程序,此時受指定進行準備程序的法官就是『受命法官』,在實務上受命法官也就是本案的調查法官。 受命法官相當於案件承辦人,準備和調查程序由他一 ...
不長進的預官 金錢 +2 讚!讚!讚! 2013-08-15 19:30
呂ㄚ家 金錢 +2 讚!讚!讚! 2013-08-15 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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