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審一定不利洪家,真不知洪家的諸多義務律師在打什麼算盤
flymonster 金錢 +2 若司法體系下的3級法院審判結果,罪名更輕,1985聯盟跟洪家會不會又喊司法不公有 2013-08-06 20:19
大毛 金錢 +1 她自己選的道路,自覺欣慰,應該不會怨了 2013-08-06 19:22
請拭目以待,我說洪家屆時一定會又喊司法不公
觀察站卅移審真的有利洪家?
【聯合晚報╱記者董介白/特稿】
2013.08.06 02:55 pm
洪仲丘案衍生強大民意,欲將軍事審判法移歸普通法院審判,令人好奇的是,被害洪家的諸多義務律師,長期站在被告人權一邊,應該知道洪案如由司法接管審判後,情況會變成什麼樣。 現行的司法,經過多年的改革與努力,法官的獨立性不容挑戰,「明案速判,疑案慎斷」,講求審判效率與兼顧被告人權保障之間,並非同時存在,套用在洪案上,結果也許「未必有利」。
對洪家人乃至上街頭的1985聯盟,這裡所謂的未必有利,講的正是司法踐行程序的重要,也就是所謂的程序正義; 在洪仲丘案發之初,司法實務界中,不論是檢察官或法官,有不少的聲音認為,如果換作是司法機關,陳毅勳等嫌犯凌虐的官士兵,恐怕自始就不會被收押。
反觀軍方,軍事檢察官乃至軍事法官,雖有身分的不同,但他們都還是穿軍服的軍人,並非憲法保障的司法官,其獨立性難以與受憲法保障的司法官相提並論; 以服從為天職的軍人辦洪案,或許還可滿足對「辦人」的需求,因為軍事審判講求快速、從嚴,反而不利被告,相對符合被害人家屬的期待。
若洪案移歸司法,對被告的律師而言,內心也許會竊喜,「官司相對好打了」。因 洪案發展迄今,充斥太多非法律專業的理盲,原本洪案應凸顯的軍中人權、申訴機關,未料,主題越拉越遠。該案若移歸司法,由司法接管洪案,若結果真的不如被害人家屬期待,不理解的人,屆時又將換成罵司法、罵法官了。
【2013/08/06 聯合晚報】@
http://udn.com/
全文網址: 觀察站卅移審真的有利洪家? | 軍審法加速修法 | 國內要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4/8078134.shtml#ixzz2bDBWKB87
Power By udn.com
[
本文章最後由 yilitseng 於 2013-08-06 21:13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