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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大牛-918 於 2012-05-11 13:23 發表
我當時是擔任連部文書,民國六十四年一月十日,我們陸軍第九十二師二七六旅步七營的幾個連部文書,在營部的人事官帶領下,從小金門搭船,到當時的第二士校報到,接受一個星期的文書作業講習。
早在元月初,我們在 ...
移防前夕,連上歡樂氣氛賽過年,整晚根本沒人在睡覺,大家都想...上船再睡就好
各班排人員沿著坑道到處串門子,幹部也不管了.
移防前一週,連上公文及雜物開始打包裝箱,原本每個人都有個木造內務箱,須濃縮成一班一個
還好我們砲組人少,可以裝的東西還不少,一些用不到的早就用包裹寄回台灣去.
最後兩天,連餐盤及碗筷也打包了,吃飯時就各顯神通自己找東西裝飯菜了.
餐桌椅也不能用了,早已噴好漆準備交接了.
我在小店買個大碗公,飯菜通通裝裡頭,倒也省事不少.
公文箱如大牛前輩所講,前夜就運去新頭,船到319師下船後,公差班就先把木箱運進去
不知誰打破高粱酒,整個坦克艙裡都是濃濃的高樑酒味
~~嗶~~~吹哨了,大家起立,拍拍身上沙子準備上船,連長再宣佈一次
身上有夾帶子彈的,現在交出來還來的及...等下抓到,一顆判兩年.
grizzle_13579 金錢 +2 一枚子彈判二年.這我也被警告過.可是真有此真實案例嗎? 2012-05-11 15:44
我們這艘船沒有,移防根本無法詳細檢查.我把60砲照明彈尾翼塞在背包裡沒人知道.
倒是在台灣放移防假時比較麻煩,前一晚先扔出圍牆外,出營區時再去撿回來.
有聽說,連上有人帶了兩顆芭樂回來台灣賣,他是業務士,東西就藏在公文箱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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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60砲長 於 2012-05-11 16:06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