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60砲學長
呃...小弟有點看不太懂
他為何那麼激動?他的意思是說,如果是當時駐守當地的海防班哨士官兵,應該不要服從命令
應該把步槍抵在自己腦袋瓜上轟自己一槍,免得背上屠殺婦孺的臭名,是這樣嗎?
小弟當時也在金,事發當時雖然不在現場,但也經歷了事件過後幾天,萬船齊發,包圍大小金的場面
軍服上的階級章告訴你,什麼叫作服從命令,毫無懷疑,沒有對與錯的問題,也沒有灰色地帶
至於“赤色風暴”“軍官與魔鬼”等等電影上的情節,小弟認為,指揮官有沒有頭殼壞去?命令是否合理?這些事情留給法官跟軍事檢察官去認定
除非到了某一個坎站,例如“赤色風暴”裡的彈道潛艦副艦長,海軍賦予他遵照查核命令與電文正確性的準則,以避免無可收拾的後果發生
否則咱們小兵穿了老虎皮的時候,就是服從命令,沒啥好廢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