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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事法院判江國慶無罪

國賠怎是全民買單??
他設計用意是-因國家(指揮/命令公務員由公務員執行公權力時.執行的公務員違法侵害人民權利/利益)
行使公權力或是設置/管理公物不當.確定有其責任後...
由國家作為擔保賠償機關.再由國家向因執行公權力故意或過失責任的公務員-求償權
簡單說-制度設計上是-由國家擔保賠償(先對受害者賠償)
再由政府向公務員索討賠償金額.
江案是適用刑事補償法.(國家賠償特別法.特別法優於普通法)
也就是以前冤獄賠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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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呂ㄚ家 金錢 +1 國防部的九人審議小組正在開會決定要不要進行追償,大家拭目以待。 2011-10-27 19:13

  • SkyBlue 金錢 +1 對囉~您說對囉!這種個人天大的過失,怎麼可以要全民買單呢! 2011-09-19 22:04

  • SkyBlue 威望 +1 對囉~您說對囉!這種個人天大的過失,怎麼可以要全民買單呢! 2011-09-19 22:04

  • 陸一特 威望 +1 讚!讚!讚!依法辦理! 2011-09-19 17:35

  • tony0936781813 金錢 +1 讚!讚!讚! 請陳肇敏拿自己的錢來賠! 請陳肇敏拿自己的錢來賠! 請陳肇敏 2011-09-19 12:54

  • tony0936781813 威望 +1 讚!讚!讚! 請陳肇敏拿自己的錢來賠! 請陳肇敏拿自己的錢來賠! 請陳肇敏 2011-09-19 12:54

  • 61C 威望 +2 類似保險行業的"代位求償": 保險公司(國家)先墊付賠款, 2011-09-19 10:46

  • 貓哥 金錢 +1 我很贊同.可素不太暸 2011-09-19 10:02

  • 貓哥 威望 +1 我很贊同.可素不太暸 2011-09-19 10:02

引用 TOP

引用:
原文由 grizzle_13579 於 2011-09-19 23:20 發表



別再限期完成啦.


這案子當初就是一堆特大隻狗官要求限期完成的壓力下.

草草結案.才造成此冤案的.

現在都民國幾年了.別再有那官大學問大的心態.

錯已犯過一次.

又怎能再犯同樣的錯誤呢.


...
沒錯....
這件案子跟三軍統帥一點關係都沒有
軍法也是司法一環.三軍統帥頂多有-赦免/免除等特赦權
不能所謂-限定時限...(試問-真實事實沒發現怎歸責??發現真實則需要司法程序去落實)
G大說的好.已經犯過錯(軍法制度問題.到江案才突顯這制度不合現今時宜)
怎又可以以人治去導引法治??
事情發生時候怎不見媒體在那邊大言不慚???
沒去檢討軍法制度???
現在事後諸葛都是嘴砲.
不管怎說.陳肇敏有責任.但也該檢討制度給他的權力
如果他自始自終都不能介入偵辦.也就沒有-不是司法警察的政戰人員
違法問訊/製作筆錄/不正當訊問...
一切還是要回歸到司法程序制度去作....
大法官釋字436號來的太慢了
PS呂阿家大當初指導我的-436解釋-統帥權擴張違憲
大家去思考一下背後意義

[ 本文章最後由 化學士 於 2011-09-20 10:1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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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呂ㄚ家 金錢 +5 噓..我沒說是你自己領悟得...[我立志要當俗仔了^^ ] 2011-10-27 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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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阿達天兵 於 2012-02-16 16:28 發表
個人看法也傾向於 除非馬總統開口 但似乎機會不大 他素來主張司法獨立 因此這個案子 最終就是全民埋單 然後搓搓圓仔湯用個拖字訣 待風頭後過大家也就忘了 如同王迎先命案 加害者挺過幾年 還不是活得非常滋潤 現在又有 ...
司法獨立???別傻了學長.政治人物都喊假的
沒有一個例外
剛卸任的最高法院院長如此說-
臨別放砲 楊仁壽痛批馬侵犯審判權
新聞連結-http://tw.news.yahoo.com/%E8%87% ... C%8A-060634189.html
最高法院院長可不是政務官!!
另外-絕不會是全民買單這要以正視聽-
刑事補償法(前稱冤獄賠償法)
第34條補償機關補償後.應依國家賠償法規定.對該公務員求償(故意或是重大過失)
所以......那些官挫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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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阿達天兵 威望 +1 應該引進陪審團制度 雖然會有一定麻煩 2012-02-17 0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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