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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則發表於 2012-02-15 23:46 - 發短訊 - 加好友 顯示全部文章
引用:原文由 貓哥 於 2012-02-13 18:23 發表
北部地方軍事法院對涉江案人員尚未作求償決定
發稿日期:2012/02/13
下載新聞內容
(軍聞社記者莊家宏臺北十三日電)國防部北部地方軍事法院今天表示,有關社會關注的江國慶案刑事補償事件,報載時任空 ... 這個報導所説的:
(....除於當日即對陳肇敏等八人財產,向臺北地方法院聲請假扣押獲准,完成必要的保全程序外..)
到底是(聲請假扣押 裁定獲准)而已,
還是已經完成對當事人的假扣押 執行?
報導得不清不楚.
如果只是(聲請假扣押 裁定獲准)而已,
我懷疑等到真正要 執行假扣押時,
還有什麼標的可扣押?
[ 本文章最後由 老梗 於 2012-02-15 23:4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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