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文由 兵器連觀測兵 於 2011-10-27 11:44 發表
剛才新聞有報,國防部將賠江家一億三佰萬,就算賠三億我都沒意見.
但是那些當時刑求及惡搞的X官們,為何沒人負刑事責任?
只拿小老百姓的稅金,真的很草X馬!
江案補償 江母:換不回兒子
中央社 – 2011年10月27日 上午11:50.
(中央社記者王鴻國新北市27日電)江國慶冤案已平反,而冤獄補償也確定超過新台幣1億元,可是江母王彩蓮表示,每次受訪,都讓她更傷心,到現在有的只有眼淚,再多的錢也換不回兒子。
王彩蓮表示,在冤獄補償金額確定後,空軍方面曾打電話告知,也承諾會繼續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她哽咽表示,這個案子到現在,每次接受媒體訪問時都只是讓她更傷心,以前有江國慶的爸爸承擔,如今卻只有她一人面對,到現在有的只有眼淚,再多的錢也換不回兒子。
她強調,就算領到補償金,也只是讓她更傷心,兒子死得太冤枉了,錢不能彌補什麼,她要的只是還兒子清白;她將持續對前空軍作戰司令陳肇敏提出告訴。1001027
江國慶的母親王彩蓮女士請求刑事補償案,受理的國防部北部地方軍事法院已於廿七日上午依刑事補償法作成決定,補償請求人新臺幣1億318萬5千元。
本件刑事補償決定確定後,依法將由北部地方軍事法院召開求償審查會,由該院院長及具有法學素養之專家學者5人、軍事審判官代表3人,共同對相關違失人員進行求償審查,期公正客觀決定應否行使求償權;並將相關卷證函送國防部最高軍事法院及國防部最高軍事法院檢察署,分別召集評議會議,詳實檢討本案於偵查、審理過程有無違失人員及其責任,作成公允的決議。
http://tw.news.yahoo.com/江案補償-江母-換不回兒子-035010741.html..
觀測兵大:偶補PO一下中央社的報導.當然補償不了作毌親的痛.但最少證明江國慶是清白的.
但粉讚同持續對前空軍作戰司令陳肇敏提出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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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貓哥 於 2011-10-27 15:23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