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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則發表於 2011-09-13 11:56 - 發短訊 - 加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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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為江國慶及其他因為一些不明不白原因而無法退伍的弟兄默哀
在說說一些官場的陳年陋規,不知害了多少人。
1.案子能吃就吃能壓就壓,不然也要化大案為小案(尹清楓案,軍方先說是意外落水再說是自殺最後找法醫解剖才承認是他殺)
2.救生不救死(出了事責任往死者身上推,死者既不會被判刑記過,也不會爆料伸冤,誠乃是居家出外最佳頂包良方。)
3.救大不救小(記功,由上開始。記過,由下開始。能由下面扛的包,上面的大頭就不會出手)
4.為保官位前程,不擇手段(辦案不妨大膽假設,後續濫用科學刑求不愁沒有犯人自白。加上軍法速審速決,相關人等槍斃以後神仙也難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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