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於 本 站
國 軍 臂 章
軍 旅 札 記
後 備 之 友
留 言 版
後  版
檔 案 備 份
 
發新話題
列印

一特兵會員弟兄請來一敘

本主題被作者加入到個人文集中
借個版面發布一下我今天看到的訊息
希望對陸一特的學長們有幫助。謝謝

主 旨: 陸軍第一特種兵榮譽證及紀念章核發宣導單
內 容: 國防部發布辦理「陸軍第一特種兵」紀念章、榮譽證頒贈大會新聞稿(100年10月13日)

國防部今(13)日表示,為表揚與肯定「陸一特」袍澤對國家之貢獻,本部結合10月份國慶系列活動,於明(14)日上午10時,假國軍文藝活動中心舉行「陸軍第一特種兵」紀念章、榮譽證頒贈大會,並邀請各縣市「陸一特」袍澤代表計450員接受致贈,以表彰他們依法履行兵役義務之榮譽與愛國情操。
  民國56年,由於部隊資深兵、士相繼離退轉業,致使陸軍相關高級專長人員缺員,重要武器裝備面臨無適當兵員操作之困境。為確保戰力維繫不墜,本部依據「兵役法、兵役法施行法、徵兵規則、召集規則」等相關兵役法令,報請行政院核定,對抽中「陸軍第一特種兵」的役男實施臨時召集。迄民國75年,高級專長兵員已達充實,遂陳請行政院自76年1月1日起停止實施,相關措施均依法有據,適法性無虞。由於歷年實施之臨時召集,使軍隊兵員得以充實、戰力得以維繫,有效維護了國家的安全。本部對「陸一特」袍澤為國家安定及社會繁榮的付出與貢獻,深表肯定。
  國防部指出,服兵役是中華民國男子應盡的基本義務,我國的兵役制度雖幾經變革,惟公平、公正、公開的精神與原則始終一貫,亦是建國百年以來,普受國人信任與遵行的一種制度,國軍對各時期依法履行兵役的退伍袍澤至為欽佩,而對於前輩袍澤捍衛國家的精神與榮譽,實為崇高無價而不宜以金錢衡量或予混淆。
  國防部強調,在實施頒贈「紀念章」及「榮譽證」典禮後,將透過各縣市後備指揮部服務台全面聯繫及發放,並預計以五年時間提供申領,請「陸一特」袍澤即日起向各地區縣市後備指揮部連絡辦理。

陸軍第一特種兵榮譽證及紀念章核發宣導單

一、陸軍第一特種兵榮譽證及紀念章核發對象,以陸軍第 一特種兵之退役官兵為限,並符合下列規定:
〈一〉服役時間:中華民國55年1月1日至76年12月31日止。
〈二〉服役役別:義務役。
〈三〉服役年限:連續服役三年。
〈四〉服役機關〈單位〉:以陸軍第一特種兵身分,服役於前陸軍總司令部、前聯合勤務總司令部、前 台灣警備總司令 部、憲兵司令部、中央單位等。

二、陸軍第一特種兵人員得憑榮譽證,比照現役軍人享有下列優惠:
〈一〉進入國軍福利營站消費。
〈二〉國軍英雄館住宿折扣。
〈三〉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觀光遊憩區門票及住宿享有折扣。
〈四〉國軍醫院就醫掛號優免。

三、申請榮譽證及紀念章,應檢附下列資料:
〈一〉國民身份證。
〈二〉私章。
〈三〉退伍令〈遺失者可臨櫃查證〉。
〈四〉臨召解召令〈遺失者可臨櫃查證〉。
〈五〉委託他人代辦者,檢附委託人身分證、私章。

四、榮譽證及紀念章之申請期間及地點:
自即日起,由申請人或委託人檢附前項資料,向各縣市後備指揮部申請。

恭請 各位陸一特老大哥過目

本帖最近評分記錄
  • 二黃 金錢 +2 讚!讚!讚!外島兵 應該加倍送才對. 2012-05-11 22:34

  • 大毛 威望 +2 陸2特是否也該考慮爭取權益了 2012-01-31 21:51

  • 工蜂火箭兵 威望 +1 2012-01-31 21:46

249三戰群772BHQ   駐地:凌雲崗
忠勤實踐 支援三軍 運輸任務最艱辛 水陸空鐵運 樣樣講技術 我們要精實學校教育 術德兼備發揚運輸兵精神 負責任 勤研究 重創新 莫忘了 軍事勝利運輸為本 發揚吾校精神 發揚吾校精神

引用 TOP

後 備 軍 友 俱 樂 部   All Rights Reserved.

回上一頁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