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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chocho55 於 2021-10-14 13:15 發表
國防組織法中有『軍政』,『軍令』,『軍備』三方面,參謀本部是部長的軍令幕僚,國防部戰規司這些是部長的軍政幕僚,軍備局跟後勤指揮部則都是軍備幕僚,參謀本部除了是軍令幕僚之外,還是三軍聯合作戰的指揮中心,這 ...
我不覺得這是什麼大問題,國防二法不是死的,國防二法是可以修的,國防二法是看國家戰略需求下去做改變,而不是國家戰略去適應國防二法,至於單位,同樣業務性質的辦公室可以合併,不同的可以編入,至於軍政.軍令.軍備的副手問題,可以模倣美軍參謀聯席會的模式,成立一個類似的單位由軍令副部長管制,平時襄助部長,戰時成為部長的參謀團,用一個小而精的參謀單位,來取代一個大而壅塞的參謀本部,所以關鍵還是在於,政府高層有沒有那個勇氣,裁掉那麼多的實“缺”吧!至於部長,敢問學長一句話,台灣上一個文人部長是什麼時候的事了?就算部長是文人,關鍵還是在台灣軍人整體的素質,軍人有足夠的專業能力,就算是文人的部長,台灣軍人一樣能扮演好自己的角色,而整併掉大而無用的單位,就是在逼台灣的職業軍人去加強自己的本質學能,因為軍中不想養亢員,只要真正有實力的精銳,不如此,台灣的軍隊想走向專業,可能永遠只會是一句口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