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cyt大:
老師或對方家長沒妥善處理時,當然最終還是由家長出面,做最後的處理
但是,沒經過老師處理或先告知對方家長前
就逕行以暴力回擊,這真的是唯一的選擇?
倘若,已經讓老師或對方家長處理過
對方依舊如此,才發生暴力紛爭時,大家應該較能理解
但是在此之前
是不是,該給老師或對方家長一個處理機會?
年輕時血氣方剛,相信軍友們或多或少都經歷過
就像該新聞所報,清大生佔著博愛座
諸不論雙方爭議誰對誰錯,年輕人坐在博愛座原夲就不對
所以我才說博愛座的三個字,是最低的道德規範,是無法可管
就像你丟我撿的習慣宣導,撿不撿也沒人能置喙。
但是動輒
要打架或勞人,不論是嚇阻或任何理由
不會讓紛爭改善的,或許會讓孩子以為,被欺負時都要以暴治暴?
還是我有大人當靠山,有同學膽敢罵我時,我就可以揮拳?
如果被嚇阻的一方,也恰好是以打架或勞人解決呢?
難道,要雙方家長各自勞人械鬥?
其實之前的社會新聞,好像也發生過雙方家長的鬥毆事件
難道,這是當下孩子們該學的?
當然,
每個人,都有用自己的方法,教育自己孩子的自由
老翁口氣不友善當然是不對
但是這樣就能揮拳打人?
也因為,清大生是大人又是高知識份子,就應該更了解法律條文
爭議的雙方當然都會避重就輕,是可以理解的
如果,真要把新聞話題的雙方對錯清楚剖析,我看是非雙方訴訟的判決書不可
再如果用此論點來看,當下所有的新聞,應該都沒有人能探討
討論這則新聞感受,只不過是以最簡單的同理心來探討。
除非當下有現場錄影,不然,雙方是不是有可能各說各話?
所以
討論的角度,是從博愛座的基本道德切入
再以小朋友學校紛爭的處理方式,
來對照,
已經是成人的清大生,揮拳動作妥當與否?
引用:
原文由 cccyt 於 2010-09-01 09:36 發表
威武大:
我覺得你以小孩子的小打小鬧還做比喻 不是很恰當
因為現在討論的 是大人的問題
但 我還是以我小時候的情況來說明
小時候 如果在學校被欺負
就像你說的 都是交給老師處理
結果 別想了 哪個老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