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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鉛筆 於 2010-04-16 09:24 發表
主要是我有穿著軍服拍照,這在國軍現在是不符規定的,所以我當天很低調
你穿的是陸軍專科學校校服,而非國軍制式軍服,你的身分僅是學生而非軍人,因為現在軍校學生不同於早期軍校生是發給軍人補給證及賦與階級的,因而你的言行舉止僅受校規規範,而不受陸海空軍懲罰法、國軍軍紀維護實施規定約制,現役軍人涉足違法網咖及有女坐檯陪酒場所是要記大過的,你所消費場所屬一般餐廳,並不違反校規,只是不得有儀態不端或其他違反校規之情事,應不致於遭受議處,至於網路安全知識還得搞清楚,免得惹禍上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