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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7 則發表於 2009-08-12 01:12 - 發短訊 - 加好友
一定要處分否則不會怕, 台灣人那個怕道歉, 道歉就像用過的保險套, 隨用隨丟, 看政治人物就知道了.
做法:
1. 學校記兩大過
2. 簡易法庭判決後送災區勞動服務300小時(用謊報延誤救災的罪行)
P.S. 政治人物和公務員最會道歉, 就算是記過也不癢不痛. 最好能恢復清朝時的罰俸制度, 講錯話做錯事就扣他幾個月薪水, 看他心痛不心痛, 就算自己不心痛, 老婆也會把他給打掛了, 罰俸的制度設計有點像當兵時的扣假, 當兵時誰扣我假我就跟誰拼命, 一定要讓這些人有心如刀割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