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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 則發表於 2009-10-31 11:34 - 發短訊 - 加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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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年前,家裡小孩在學校下課時和一堆同學玩耍
踢到一位同班的小女孩(是不是故意的,尚有待了解)
這小女孩的父親為本地現任議員(也經偏激的該黨報名參選立委)
同時他也是咱家小孩學校的家長會會長(常要家長捐錢成立交響樂團什麼的)
而這位小女孩放學回到家就一直喊其肚子痛,曰:在校有人踢她,現在還在痛
其就透過各種管道和方式電話連環扣,威逼內人要道歉,而且要拿出解決辦法來
小弟老婆便被逼迫著打了越洋電話來向我求救和請教解決辦法
電話中我只回了對方幾句
請小孩隔日到校上課時,正式向對方小孩道歉(不要拉倒)
請對方小孩也不要再裝了,跟他那個爸爸一樣
不要作秀,鬧大了對他選情也不好看,是不是!
我就掛了電話,(連這種小事也要作秀鬧大)
事後咱家小孩被換了另一班級就讀(10調17)
而這位仁兄當然也沒選上立委,同時也沒連任家長會會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