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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1455T 於 2019-12-27 20:51 發表
前觀是將射擊任務下給營FDC,而非原建制單位的砲兵連
請問105砲連.[連附+水平手+計算手].所開設的連指揮所...其做用??
軍友弟兄們的服役時期,跨距不小,部隊操練準則或有變遷,經驗見解不同,也不奇怪。
前進觀測官向本連陣地指揮所,下達的射擊任務要求,是最直接有效率的
若經由營FDC再下達至連射擊指揮所,有疊床架屋之嫌。
能夠想到的優點,前觀需要5毛,砲兵營FDC可能給1塊。
第一線觀測官要求的射擊任務=>營FDC轉到=>火協處置=>轉回營FDC=>下達連射擊指揮所=>砲長受令放砲??
如此開火程序,正在交戰的部隊,要自求多福。
砲兵營FDC執行火協制定的火力計畫,屬於計畫射擊。通常運用在攻擊發起前,實施幾波射擊。在戰場瞬息萬變情況下,計畫總趕不上變化,整體運用時機反而不多。真打仗,哪來那麼多靜置不動的重要目標、有時間計畫統籌來打的
作戰首重快速殲敵取勝。砲兵連最多、最常執行的操作,應屬~前進觀測官發起的射擊任務。
這也是砲兵基地實彈射擊的首項科目~~連瞬間射擊。簡單又快速收效的砲兵基本功。
在服役時期,是如此的。
當然,砲兵還有不少彰顯武功高強的射擊運作模式。實話說,多屬花拳繡腿招式,很少派上用場的。
這部分,有空另篇講述。
兵貴神速,火力亦然。即時的火力優勢,可能是交戰當下,勝敗存亡關鍵。
簡單最好。砲兵支援作戰任務,準確、快速的將火力送達目標區,如此而已。
砲兵以營為射擊單位,測地、通信、觀測等相扣環結更多,出狀況的機率較大。
在固守作戰,還可行。
若於野戰,還是以砲兵連比較靈活。
以下連結一部歐戰美劇,缺乏火力支援的步兵營,被德軍砲火轟擊的傷亡慘重。
連長與渴望脫離戰場的倖存二等兵(2個月戰場委任少尉)條件交換,弄殘德軍砲陣地,換取批准退伍回國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0BB14A649z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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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72砲兵 於 2019-12-28 21:18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