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文由 flymonster 於 2019-04-25 08:35 發表
其實這個問題不光光是軍隊紀律的問題,應該說整個中華民國政府的政策走向早就出問題了
不光光是陸海空軍刑法,刑法對於酒駕跟詐騙及毒品相關的量刑都還算ok,問題出在人
國家的高層講人權講過頭了,忽略了司法的威 ...
非常讚同,如果大家撇開個人政治立場與個人意識形態,其實很多政策基本上都是可以討論
馬英九在擔任法務部長時,曾經將有期徒刑假釋門檻從二分之一改為三分之一,受刑人緬懷至今
但就在之後,犯罪率節節上升,再犯率也明顯升高,判十年,只須服刑三年多即可申請假釋,
隨後爆發周人蔘案,馬英九下台,新任法務部長才又將假釋門檻改回原來的二分之一。
法務部也有塊不能掀的布,台灣目前毒品問題非常嚴重,監所人滿為患,引致各法院在羈押的考量上失衡
很多該羈押的重罪,都以重保來代替,嚇阻效果不彰。動不動就是交保,毒販都開雙B車,幾十萬保釋金小case
改造槍枝一堆,非制式,3∼5萬可買到,被查獲,一樣3∼5萬交保,這是目前的狀況
罔顧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除了酒駕,毒駕正急起直追,小屁孩邊開車邊吸食愷他命,三級毒品,行政罰
目前的規定,只要持有未超過20克,仍然是行政罰,政府很貼心,希望我們的年輕人定時定量,別帶太多在身上
只要別超過20克,又不會浪費司法資源,法院還有罰金可進帳,真是皆大歡喜。
毒駕在街上如不定時殺人機器,究竟是保障誰的人權?當辛苦的警察人員在街上大力盤查或攔查,又引來警察濫權的指控跟民代的作秀砲轟,漸漸的,警察就會像軍中的領導幹部一樣的心態,少做少錯,不作不錯⋯消極不作為。
薪餉一樣在每月一號入帳,冒險犯難,戮力從公,如果造成長官的困擾,真的過意不去,大家過一天是一天。
內政、國防、外交⋯⋯每塊布掀起來,真的會嚇死我們這些憨百姓
越南逃逸移工告訴我們,台灣真是美麗的寶島,毒品跟槍枝,在越南是非常嚴重的罪行,會被關到頭毛生蝨母
在台灣,是很輕的微罪,罰錢、交保⋯易科罰金,人權無敵,人權至上。
近年來,鄰近週邊國家的人,發現了台灣這個美麗的寶島,絡繹不絕的湧入台灣⋯⋯來犯罪!
最後,再講個真實的笑話,我認識一個香港人,民國79年來台灣,我們早期稱的"港仔",從香港帶一些衣服來,
晚上就在忠孝東路跟中興百貨騎樓擺攤,月入數十萬,很快的他買了車,某晚,他載著台灣交的馬子,在忠孝東路連闖七個紅燈,呼嘯而過,他告訴我他當時的心情,用一個字來形容∼爽!我問他為什麼?
他說,在他當時英港時期的香港,如果連闖紅燈屬於危險駕駛,刑事罪,必須上法庭,甚至坐牢。所以,他覺得在台灣真的很爽,很自由,自由到他有時候覺得不好意思,直到他確定這是台灣普遍的日常,他就跟著習慣了。
聽完他當年來台的心路歷程,我只用很標準的廣東話跟他說⋯⋯屌你個老X 來表達我心中的抗議。(玩笑口吻)
希望在我有生之年,台灣能出個能人,把法治跟自由兼顧,大家安居樂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