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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5 則發表於 2017-08-17 22:16 - 發短訊 - 加好友
江國慶冤死案 陳肇敏等5軍官國賠5957萬
2017年08月16日 16:28
空軍士兵江國慶20年前被指涉姦殺5歲女童而遭軍方冤枉槍決,判江死刑定讞的國防部北部軍事地方法院,國賠江家1億餘元後,再提告向非法訊問江國慶取供的國防部前部長陳肇敏等6軍官求償共8844萬餘元,一審判陳肇敏等5人須賠償共5957萬餘元,一名黃姓軍官無責免賠,高院今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仍可上訴。
江國慶冤死案源於1996年9月12日空軍作戰司令部營區發生的5歲謝姓女童遭姦殺案,當時在空總營區服役的江未通過測謊,經空總政四處的反情報總隊偵辦,江寫自白認罪,1997年6月17日被北部地方軍事法院依強姦殺人罪判死,同年8月13日被槍決,江寫遺書堅稱遭刑求誣賴,江家從此不斷奔走陳情。
監察院2010年5月指反情報總隊無司法警察身分、不應偵辦刑案,據此糾正國防部要求追回當年的破案獎勵。北部地方軍事法院則於2011年9月再審程序,改判江國慶無罪,並國賠江家1億餘元後,2012年提告要求案發時擔任空軍作戰司令部司令的國防部前部長陳肇敏,與其他5名參與偵訊江國慶的軍官,應賠償共8844萬餘元。
一審判陳肇敏5人應賠償共5957萬餘元,一名挨告的黃姓軍官無責免賠,且因陳肇敏與軍官柯仲慶2人責任最大,須各賠償1474萬餘元。(黃哲民卅台北報導)
(本篇圖文由《蘋果日報》提供)
做人做事,要經得起,時間的檢驗,並接受社會的公評!
幹到上將及國防部長又如何!?
還不是有如過街老鼠!
欠國家的錢,趕快還啦!
空軍之恥!呸呸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