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無辜的可能是那名少將!
中將請吃飯,政戰頭攜家帶眷!
那少將可能是來付帳的,並不是主賓!
現在好了!
人家攜家帶眷吃,都沒事!
少將退伍後,還抓回來判刑!
牽連一堆人!
只為那幾千元飯錢!
這麼多人,才吃掉不到六千!
算是寒酸的飯局!
職業軍人,勞苦清貧,A點佔點公家的便宜,不為過!
但不要損及(人)的權益,大夥也是裝不知情,畢竟是公家的便宜!
30幾年前,這些吃吃喝喝的飯局,甚至續攤搞粉味~~~~~司空見慣!
玩樂歸玩樂!
喬事情歸喬事情!
就怕已到現場,才知道是,某種企圖的飯局!
作戰組有一名軍官,曾破口大罵,飯不能亂吃~~~
請客吃飯,往往要看人,賞不賞臉?
玩樂性質是還好,校尉級軍官或士官,會參加邀約,前提是,大夥都相互,存有信任感,不至於出事!
陌生沒多大交情的,說要請吃飯,宴無好宴,沒人差那一餐飯食!
去也不是,不去也不是!
那只有硬著頭皮,並帶陪客,一同前往!
席間!溝通協調,能幫忙到甚麼程度~~~~~縱幫忙不上~~~~~
翌日沒有人會提飯局!
沒人在乎那飯局的錢!
還是以前的軍人有道德良心!常掛在嘴邊~沒功勞也有苦勞,遇事不輕易的移送法辦!
現在的人,為了一頓飯錢!
把一名退伍之少將,抓回來判刑!
於情有點說不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