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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彈實彈射擊之我見

該士官最大的錯就是擅自操練並違反安全記律導致飛彈在接戰模式下被擊發射出。

看將來法院的判決書!
如何認定!
犯罪事實!
如何量刑!


偶!推估應該不會有人進去關啦!
當事人已展現悔意!
再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

只是很單純的意外!
扯一堆軍人尊嚴!
民間人士及民間團體!
表演踢正步!
還拿軍旗作道具!
怎沒人吱聲?
就因其民間人士及團體,人多勢眾嗎!?

非現役軍人,不具舉軍旗資格!
這種當事人,不適格的舉動!
國防部及各軍種高層!
竟保持靜默
軍旗!都護不住!
要奢談甚麼軍人尊嚴!?

引用 TOP

如果有判刑(或是緩刑的話)
個人建議將這四位常駐太平島 配備陸基雄三數十枚
警告各路敵國海軍 嘿嘿 殺手來了 不要命的船攏過來
看看能不能戴罪立功之類的


我是看這個版氣氛有點緊張 來亂的 拍謝

來亂的也有獎金喔 系統真好

[ 本文章最後由 uk3196du 於 2016-07-07 00:25 編輯 ]

系統公告:厚~這篇不多給摳摳對不起你,多送給你8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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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icl 金錢 +1 2016-07-09 16:55

  • tyrone.wu 金錢 +3 讚!讚!讚!打這麼準的射手,國家沒有好好重用到太平島,真的可惜! 2016-07-08 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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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生懸命 金錢 +2 讚!讚!讚!釣魚台也是偶們的... 2016-07-07 00:46

  • 凱咕咕 金錢 +3 附議,改調太平島掌飛彈,對抗虎視眈眈的越共 2016-07-07 00:35

  • SkyBlue 金錢 +5 改調金馬比較好 2016-07-07 00:32

  • 284-sam 金錢 +3 同意。這四位+雄三在太平島,太平洋百公里之內應該一條船都沒有。 2016-07-07 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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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uk3196du 於 2016-07-07 00:22 發表
如果有判刑(或是緩刑的話)
個人建議將這四位常駐太平島 配備陸基雄三數十枚
警告各路敵國海軍 嘿嘿 殺手來了 不要命的船攏過來
看看能不能戴罪立功之類的


我是看這個版氣氛有點緊張 來亂的 拍謝

來亂的也 ...
沒錯,無心之過,但一切按照司法程序進行,待司法程序結束後,令所有一干人等戴罪立功,雄三造價一億,
每月強制扣薪三分之一,並令其長駐金門,如共軍敢越雷池一步,金江艦即不待命發射艦上四枚雄三。

其實以另一個角度來講,此次誤射事件,倒也宣揚軍威,鄰近各國包含美國,對我國飛彈自製性能更好奇了。

引用 TOP

這個事件如果再從更廣的角度看,以前還有軍法可以懲治違法亂紀的軍人,現在沒有了,到底維護的是誰的人權?
軍人要用更嚴苛的軍法來約束,就是因為軍人即使是不小心出個"小小的"差錯,都可能造成莫大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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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icl 金錢 +2 我很贊同! 2016-07-09 16:56

  • 一生懸命 金錢 +2 我很贊同! 2016-07-07 00:47

168師502旅1B2C排長、503旅5B3C排長、澎防部本部連排長、澎防部第一處文卷室文書官、台北聯保廠訓練官

引用 TOP

引用:
原文由 Guest from 65.49.68.x 於 2016-07-06 23:48 發表
民間人士及民間團體!
表演踢正步!
還拿軍旗作道具!
怎沒人吱聲?
就因其民間人士及團體,人多勢眾嗎!?

非現役軍人,不具舉軍旗資格!
這種當事人,不適格的舉動!
國防部及各軍種高層!
竟保持靜默
軍旗!都護不住!
要奢談甚麼軍人尊嚴!?...
抱歉,此回應與主題無關,有違版規之處,煩請管理版主刪除

一群年近半百的退役軍人踢正步,有無對軍人形象加分,可受公評。
我個人同意路人主張~非現役軍人,不具舉軍旗資格!
問題是,你哪隻眼睛看到這群退役軍人,除了國旗之外,還舉了哪一個國軍部隊的軍旗??
麻煩截個圖,來證明不是胡說八道
可別說,旗幟上有國徽、有xxx指揮部的,都叫做軍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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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youtu.be/RvMOPfMTsi4?t=546

空軍軍旗!自有空軍具資格,現役弟兄會舉!
不勞他人高舉!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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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Guest from 65.49.68.x 於 2016-07-06 10:48 發表
非現役軍人,不具舉軍旗資格!
這種當事人,不適格的舉動!
國防部及各軍種高層!
竟保持靜默
軍旗!都護不住!
要奢談甚麼軍人尊嚴!?
這個好笑!
這個加州阿姨還以為在玩陸軍棋,只要軍旗保住就沒輸,其他軍人都只是棋子,他們的尊嚴及權利都可以犧牲。果然是與空軍女雇員的想法看法是一樣的,要打仗還是不能穿裙子啦。

非現役軍人為何不具舉軍旗資格?不要搞笑了!只要支持尊敬那軍隊的人都可以舉啦,下面是美國退役的海陸爺爺們舉海陸軍旗遊行



鈕澤西退伍軍人將三軍加海陸旗都給舉出來啦!



[ 本文章最後由 yilitseng 於 2016-07-06 17:1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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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71G2FO 金錢 +3 讚!當年新一軍砲兵營長今年過世,國防部副部長率員親祭還覆蓋新一軍軍旗! 2016-07-07 19:11

  • 馬蹬一號 金錢 +3 我很贊同! 2016-07-07 10:03

  • 法克斯 金錢 +3 精品文章! 2016-07-07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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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hocho55 金錢 +4 路人是個小鬼,甚麼都不懂, 2016-07-07 06:50

  • 呂ㄚ家 金錢 +5 我很贊同! 2016-07-07 06:25

澎防部168師砲兵671營砲二連少尉前進觀測官,駐地太武營區(75.1.24-76.9.1)
預官35期二梯=1500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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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行政院都可以衝了,老百姓自費踢個正步有啥事兒?!
藍綠共業!全民受害!藍綠共業!全民受害!藍綠共業!全民受害!⋯因為很重要,所以說三次!
移送法辦之後還要爬進靈堂長跪,然後被家屬言語霸凌並強迫凝視大體!現在是什麼狀況?國旗覆棺?!
可以,由三軍統帥親自覆旗,國防部長與參謀總長、海軍司令、艦令部司令負責抬棺!
廢了義務役,廢了軍檢院,基本上,國防體系已經崩解,軍購與晉升將官,只是自嗨罷了!我們目前的兵力,竟然還有三百多名將官?!多少冗員?!退伍後再經由退輔會安插職位,坐領高薪。
不幸遭誤射飛彈擊中的船長家屬請節哀,妳們應該要求國防部長與參謀總長帶著四位當事人一起爬進靈堂,並要求國賠一億元,現在即刻委任律師對海軍司令部進行假扣押,另外,可以請教新科洪慈庸立委,如何號召群眾再次走上街頭,說不定,可以把海軍艦隊給廢了!所有雄三即日起全數銷毀,以免日後再有類似悲劇發生!既然那麼恨,小弟建議的不是不可行!我國目前的狀況是⋯民粹凌駕法治,只要懂得如何操作,沒有什麼不可能!全民做你們被害家屬的後盾,順便競選下屆立委,OK的!我不是講酸話,時勢造英雄,有模式可循,搞大一點,政府一定會就範!

國軍的螺絲鬆了?被藍綠搞了16年,整個螺絲已經鏽蝕卡死了!募兵已經募不到人了,現在又出這事兒,肯定會影響到志願役的召募。菜蟲吃菜菜腳死!軍人會陸續出狀況,報退也爆退,出了事,菜鳥少校艦長獨自面對,長官落井下石,任其自生自滅,勞工也會反撲,學生也要殺出ㄧ條血路,造反有理,抗議無罪!衝撞體制,公民不服從!沒人要從軍。

高中士預見飛彈會擊中哪個目標嗎?他是蓄意殺人嗎?誰都不願意這樣的事情發生,菜鳥艦長更倒楣,也沒下令,更沒有實際按下發射鍵,軍旅生涯就這樣沒了!接下來這四位當事人還要面對被害家屬與軍方天價的求償,真是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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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chocho55 於 2016-07-06 22:26 發表


拜託一下,華航罷工跟這件事有什麼關係,不要亂扯一堆???
我昨晚吃太多,所以也不要擋我好不好,什麼跟什麼

事情的重點是國防部的態度,再講一遍,"國防部的態度"

什麼叫當事人順從,關他人543? 他們是真 ...
大家都在問,誰把馮世寬找來的?
作者美麗島電子報 | 政事觀察站 – 2016年7月6日 下午3:31

若問歷來國防部長中,誰是「凸槌王」?過去許多人腦海中,都會浮現蔣仲苓的名字。如今同樣的問題再問,恐怕十個人當中、有十一個人都會回答:「那還用問?當然是馮世寬!」


蔣仲苓在國防部長任內,因為說了一句:「哪個地方不死人!」而引發軒然大波,至今依然令人記憶猶新;如今馮世寬有過之而無不及,連失言不斷的「點子王」張景森,恐怕都要退位。

當總統蔡英文正式宣布由林全組閣後,媒體問他:「你對71歲的馮世寬有沒有信心?」林全當時回答:「他是你想不到的國防部長!」未料一語成讖。

遠的不說,就拿軍中最近一連發生的兩件大事來論。為了平息虐狗案的眾怒,馮世寬不僅兩度接見動保團體,還特准他們進入營區,當眾羞辱三位海軍陸戰隊憲兵;他還特別錄製了一段一分半鐘長的短片,在「莒光園地」中播放,宣導如何愛護動物與尊重生命,並表達他的憤怒與感慨。這種「引清兵入關」的作法,反引發更大的風波。其中,陸軍南測中心指揮官張俊達少將不惜以退伍明志,他的一篇「一隻狗打趴整個國軍」的論述,更是句句直入馮世寬的心臟。

台灣什麼事情都發生過,但誰會料到,金江艦上的一個中士,可以獨自一人,將雄三飛彈射出去,差一點就引發台海兩端兵戎相見。離譜的是,飛彈在7月1日上午8點12分35秒離架,戰管卻呈現4分鐘的真空狀態,足以令一場戰事從開始到結束。為了文過飾非,海軍在提交給立法院國防及外交委員會的報告中,刻意將馮世寬接獲通報的時間點,往前提到事發之後的6分鐘,而非媒體報導的20分鐘。這樣更糟,因為軍方正處於可能一觸即發的「準戰爭」情況,國防部長卻在9點以後,好整以暇地接見中華民國軍人之友社理事長李棟樑等人,真是令人瞠目結舌。

外界有所不知的是,馮世寬國防部長的角色與權責,這一次完全被行政院長給架空。為了怕他在緊要關頭出包,林全要馮世寬在國防部應變中心好好待著,哪兒都別去、什麼話也別說;第一時間代他到高雄進行處理,並下指令者,是行政院副院長林錫耀。馮世寬被關在國防部裡一天,媒體皆曰國防部長神隱;軍中甚至有「反馮人士」,放出國防部長去找師父的耳語,逼得馮世寬不得不出面跟媒體釋疑。

政府高層怎麼全力防堵馮世寬凸槌,最後還是沒有防堵住。誰會料到,篤信佛教的他,竟然會在受害者家屬面前感謝上帝,說出:「若是射到澎湖的話,那要死多少人?感謝上帝,把損失降到最少!」面對船長支離破碎、體無完膚的屍體,簡直令家屬哭斷肝腸。

事實上,要一個連軍種司令都沒當過、只做過副參謀總長、離開軍中又長達10年以上的71歲老人,來擔任國防部長一職,實在是折煞他。一位在馮世寬擔任空軍總司令部情報署署長時就認識他的20年老友說,馮世寬在操守上找不到任何瑕疵,但是畢竟他離開軍中太久,退休後大部分時間都在世界各地旅遊,更多的時間則待在淡水武聖宮隨濟公弘法。他自己曾經透露,2012年他隨玄微師傅前往日本弘法時,竟然意外得知自己的前世,是京都大本山南禪寺的住持。當時,玄微法師把他叫到身邊,要他跪下、雙手合十,並對內殿說:「我回來了!」他的話才出口,立刻就淚如雨下,內心還有一股莫名的心酸,那種感覺實在太玄妙了!

他的朋友還說,馮世寬一生就嚮往兩件事,一是當飛官,二是出家當和尚。他從小在屏東大鵬灣空軍幼校受教,後來終於當上飛行員,第一個心願算是達成;也因為有此淵源,他才會在出任國防部長之後,要大家以「大鵬」稱呼他,雖然遭民進黨立委批評不夠莊重,但其實其來有自。他還有另外兩個稱號,分別是「馮班長」和「火爆老馮」。前者的來由是,他的個性事必躬親,在當副聯隊長時,帶隊割草,因此「班長」之名不脛而走。他的個性火爆,常督促屬下做不了、沒做完的事,要一做、再做,脾氣火爆得不得了,所以才引來火爆之名。

至於他想出家當和尚的念頭,並未打消,也並非沒有機緣。他曾經在機緣巧合下,結識了台北至善路的大慈寺僧侶,差一點就遁入空門。至今大慈寺山門的鑰匙,他還留在身邊,似乎依然隨心嚮往之。

蔡英文在尋覓國防部長的過程中,未必對馮世寬這號人物全無聽聞。問題是,她在尋覓適任人選的過程中,踢到不少鐵板。外傳,陳水扁前總統曾經開過名單給他。這個傳言,其實與事實有所差距。事實上,蔡英文在第一時間,就排除掉「玉山幫」的幾位將領,包括:余連發、程邦治、陳國祥等人,以免與過去陳水扁時代買官、賣官種種傳說脫不了干係。她曾經想找在馬英九時期與參謀總長失之交臂的前國防部軍備副部長趙世璋出任,卻一直苦無管道;並且一度試圖留任前國防部長高廣圻,卻因為他是馬英九的人馬,本身並無意願。最後,她只好從幕僚推薦的兩個人選中選一個,胡鎮埔有官司纏身,立刻就被槓掉了,馮世寬於是脫穎而出。

馮世寬之所以出線,現任國安會副秘書長陳文政扮演關鍵的角色。他原本是淡江大學戰略研究所的教授,後出任民進黨智庫「新境界基金會」國防小組召集人,也是民進黨「國防政策藍皮書」的撰寫人,對於推動國機(艦)國造、成立「第四軍種」等案不遺餘力;而胡鎮埔與馮世寬兩人,又是唯二受邀到「國防小組」接受徵詢的退將,當時民進黨人還以「首位踏進民進黨中央的退將」,來凸顯馮世寬的特殊,因此,陳文政秉於上述兩項政策,在民進黨執政後必須達陣的使命,因此點名曾任漢翔董事長的馮世寬,其實有跡可循。此也可由蔡英文當選後,在赴漢翔訪問時,對馮世寬完成「雄鷹戰機」的開發頻頻稱道,可見一斑。等馮世寬走馬上任後,外界也多次看到,即使他身陷立法院火網中,卻依然對上述兩項政策使命必達的身影。

馮世寬在發布出任國防部長新職後,立刻將國民黨黨證退還給國民黨,並且自行辦理停權,一度引發國民黨知情人士的不滿。事實上,他早在陳水扁時代,就與民進黨結下不解淵源。他在擔任漢翔董事長時,正逢提升經國號戰機性能的「翔昇計畫」箭在弦上,當原型機出廠後,他即以高規格邀請正、副總統—陳水扁與呂秀蓮親臨主持,當著總統的面,將IDF戰機重新命名為「雄鷹」,相對地也「去經國化」,陳水扁自然龍心大悅。

在爆發飛彈誤射之前,蔡英文只要到軍中視察,即可見馮世寬的身影,亦步亦趨、隨侍在側;昨日,蔡英文南下探視船長家屬時,即使馮世寬在場,兩人卻是零互動。其實,蔡英文不是不想拿馮世寬來祭旗,問題是,怕馮世寬成為第一個破口,未來將引發內閣去職的骨牌效應。

一般預估,馮世寬下台的時機點,應該在立法院休會結束、九月開議以後,屆時預算也已編列,直可由新任部長逕行報告並備質詢,不必由新、舊部長報告兩次。再者,到時候,等藍營軍頭一一陣亡後,蔡英文即可推民進黨的自己人上場,到時候只要打著文人部長的旗幟,即可完成清算。然而怕只怕,所謂自己人,蔡英文可能依然遍尋不著。國防部的大門如刀山;進到國防部裡面,又如下油鍋,哪個文人敢去?去了難保不會成為「馮世寬第二」?

剛好看到這則新聞.我個人也覺得這個部長.不適任..
國軍出錯.身為國軍大家長.感受不到他負責.挺住一切.
只感覺到他切割.怕事.最好不要燒到我的態度...
也難怪啦.這個濟公部長.沒當過軍種司令.沒真正當做大家長...
依我看.您還是早早下台.去當濟公師傅.繼續弘法.雲遊四海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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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生懸命 金錢 +2 2016-07-08 14:10

  • 當兵在馬祖 金錢 +12 若非民進黨長期反軍情結以羞辱國軍為樂何愁找不到適當人選 2016-07-07 20:06

  • micl 金錢 +20 2016-07-07 17:53

  • Alona 金錢 +2 2016-07-07 11:39

  • yilitseng 金錢 +2 唉! 2016-07-07 10:36

  • 馬蹬一號 金錢 +3 我很贊同! 2016-07-07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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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現役軍人為何不具舉軍旗資格?不要搞笑了!只要支持尊敬那軍隊的人都可以舉啦,
這是陸軍退伍之人的高見!
閣下!不仿;花點錢,找些人!
造些陸軍軍旗,自己接受軍禮!
千萬別光說不練!


服役期間,夫人!老李!郝XX,來過基地幾次!
都沒出動過軍旗!

一場民間團體活中!
竟出現空軍軍旗!
是要告訴或表達對空軍,啥意思!?

平民身分,做國家已廢止的軍事動作,還出動軍旗,以配合其表演!
置現役國軍人員,於何處?
退伍就退伍了!
不管是義務役階級退,還是志願役將軍階級退!

引用 TOP

這件飛彈誤射,造成人民傷亡事件!
大局幾乎已定!
三軍統帥!部長!地方政府,肇責人員::::::都已表態!
公祭那天再表態!
剩下的就是賠償金額的多寡!
海軍看顧好那四名軍士!並兼顧其權益!
應就不會節外生枝!
例如;抬棺灑冥紙抗議,糾眾遊行,甚至爆發流血衝突::::::
至於一些雜音,現任部長也駁斥,已消弭!
意外事件,倒楣的永遠是受害受難方.要承受一輩子的痛!
海軍應有肩膀的承擔賠償責任,該賠給受難家屬的就賠出!

現今國軍的制度如何!?
不得而知!
服役期間,公家設備損壞,沒見有義務役的拿錢出來過!
一支原子筆,一捲衛生紙,一支燈管:::::::
都是公家出錢!
耗材如此!
設備損壞也是如此!

軍人!是國家與人民訂定的,特殊雇傭關係!不適用一般勞動法令!
負不負過失,損害賠償責任!?
這點海軍要好好研議與處理!
這攸關那四名軍士的權益!
與國軍的聲譽與形象!
那四名軍士,在執行公務中,發生意外!
這點;逮無疑義!
造成人民傷亡!
其賠償責任!
似乎;海軍站大部分!
裝備是海軍的!
教育訓練是海軍一手促成的!
個人!只有一時失慮疏失!
這個疏失,海軍也要承擔其責任::::::

那四名軍士或其親朋好友若有看到此,拙文!
不仿;參考看看!
自己!聰明些!
可以找可以信任的律師,研議看看了!

引用 TOP

陸海空軍軍旗條例施行細則!
第三條:關於軍旗使用、懸掛、持行之禮儀,除本細則有特別規定外,適用軍人禮節之規定。

還自陳預官35期二梯!   
非現役軍人為何不具舉軍旗資格?不要搞笑了!只要支持尊敬那軍隊的人都可以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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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story/9989/1813565-為金江艦長求情-被勒令退伍士兵:民眾別不懂裝懂

聯合報 記者程嘉文╱即時報導

林伯澤去年在旭海艦艦務長任內,當選國軍楷模。
平日刷油漆、敲鐵鏽,林伯澤都親自示範,晚上也陪士兵一起加班到收工,還常掏腰包請大家喝飲料。甚至自己因欠下高利貸而被勒退,林伯澤還曾私下拿給他一筆錢,希望他退伍後人生可以重來,「他對自己很省,但對下屬大方」。
媒體名嘴曉不曉得,軍官們常為一個小兵焦頭爛額,只要士兵一出事,精神壓力有多大?只要一個兵沒準時收假,或是放假在外發生意外,軍官就算自己在休假,往往也得犧牲假期去找人。


媒體 名嘴 常常是有一句編百千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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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Guest from 65.49.68.x 於 2016-07-07 11:35 發表
陸海空軍軍旗條例施行細則!
第三條:關於軍旗使用、懸掛、持行之禮儀,除本細則有特別規定外,適用軍人禮節之規定。

還自陳預官35期二梯!   
非現役軍人為何不具舉軍旗資格?不要搞笑了!只要 ...

哈哈哈!
不愧是空軍的女雇員,
看到雞毛就當成令箭!

教授我給妳上個課,有沒有聽過『罪刑法定主義』?
意思是國家如果要禁止某種行為,就必須明確寫明何種行為是被禁止的及處罰為何。沒寫明的行為都是不違法、可作的。
陸海空軍軍旗條例施行細則只是國防部的規定,用以規範部隊及現役軍人軍旗用法。它並未明定非現役人員不得使用軍旗,所以非現役人員使用軍旗是可以的。

不要再像大學士大大形容的鬼打牆似的老以空軍文化來瞎掰啦!


[ 本文章最後由 yilitseng 於 2016-07-07 23:3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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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生懸命 金錢 +2 我很贊同! 2016-07-08 14:10

  • 大毛 金錢 +3 而且它所舉條例牛頭不對馬嘴,條例原本是持行的排列順序之禮儀規範 2016-07-08 12:49

  • 張廷道 金錢 +8 我很贊同! 2016-07-08 12:25

澎防部168師砲兵671營砲二連少尉前進觀測官,駐地太武營區(75.1.24-76.9.1)
預官35期二梯=1500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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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Guest from 65.49.68.x 於 2016/07/08 00:35 發表
陸海空軍軍旗條例施行細則!
第三條:關於軍旗使用、懸掛、持行之禮儀,除本細則有特別規定外,適用軍人禮節之規定。

還自陳預官35期二梯!   
非現役軍人為何不具舉軍旗資格?不要搞笑了!只要 ...
照玉山大你的說法和條文,那麼我個人舉個中華民國青天白日滿地紅國旗,或身上穿了件印有中華民國國旗圖案的衣服,那不就該受譴責或法律制裁?因為,我踩到中華民國「海軍軍旗」了嗎?如同砲觀教授告訴我們的,你貼的是針對中華民國三軍各單位屬之軍旗如何使用旗幟的章規,你就給它剪一某段所記後,然後就有如中華民國大法官上身一樣,自己開始釋憲?!
「玉山」大大,這版面是飛彈射擊事件,請還給大家原有討論版面啦,(可以好好休息一下,沒關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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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輝 金錢 +6 我很贊同! 2016-07-08 15:49

  • 一生懸命 金錢 +2 我很贊同! 2016-07-08 14:11

陸軍野戰砲兵六三三營砲一連(春日山連)
二兵:抬彈手兼彈種選定手(俗稱下砲班)
基地:測量下士,退伍:履車保修下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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