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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被迫當過義務役女兵

引用:
原文由 猛沃營參一 於 2014-04-23 09:56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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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重貼如下:



綜括所有軍友的疑問統整,我整理如下:

1.出生時登記應登記為女性卻誤登為[男性]屬診所之錯。

2.鄉下重男輕女觀念 ...
琳達我個人覺得你的事情我無意以看八卦的態度去看
不過你口口聲聲說法律我倒是覺得你聲明文有非常大的問題
首先你說地方法院無法調軍方資料你是那間法院?
你到底是告國防部什麼?民事?刑事?行政違法?
100年以前行政法院只有高等行政法院有ㄝ!
所以你到底告國防部什麼?
還是你連告都沒告?
(就算管轄錯誤地院也會幫你移到高等行政法院)
再者你有公法上資訊請求權
國防部不給你服役時相關資料業務掌管人會有行政疏失
他怎可能跟自己工作開玩笑?(不要一直說就是請不到
,可能的狀況是你申請的資料對象不是正確的)
再者這件事軍友間台面上的討論都是你曾說過話(或媒體已經報導)
不然就是可受公評的事請問你要告什麼?難道有人懷疑你所說的
事有法律問題嗎?我看應該沒有(除非有人惡意漫罵你)
所以我覺得你真的要適可而止。你的遭遇令人同情
但不代表妳說的都是正確的!
所以退一步吧!不需拿隱私當藉口
因為這裡頭沒有隱私的問題
也不需要動不動要告人
你不是像李敖大師一樣
(他可是讀過台大法律系,只是後來轉系。他懂的法律程序與實體
連法官都講不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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