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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兵還給國家的,比政府給的多得多」

引用:
原文由 工四火箭砲長 於 2010-10-28 07:04 發表
生母PK養母.偶個人是認為養母比較偉大...

生完小孩.拍拍屁股走人.小孩馬上翹掉.

生母不要的小孩.養母接收.肯定有辦法養活......

同理...從大陸來的榮民.中國是他的生母.

不說是啥原因離開生母的.反正就是來到台灣養母這邊了...

在生母那邊20年吧.來養母這邊少說也有5.60年囉...

養母肯定對榮民不薄.....

今天老榮民的生母.動不動就騷擾養母.

老榮民看在養母的養育之恩..

雖然不能再跳砲操.出一張嘴.罵罵生母.叫生母別對養母無理.

也沒錯吧....何況養母還得俸上白花花的銀子哩.

養母這邊還有一大堆.窮苦人家要養呢......
炮長大, 雖然老榮民裡也是有賢有不肖,
不過恕在下無禮, 您這比喻一竿子打翻所有的老榮民, 實在是很怪,
今天要檢討的是制度, 您應該去推動修法,
雖然我也知道很難, 但是直接去責怪照著制度走之下所產生的受惠者, 您好像搞錯焦點了,
把老榮民拿出來鞭其實對改變現狀一點幫助也沒有,
另外記得您以前在本版也說過要捍衛別人說話的權利之類的話,
難道今天您卻要去干涉老榮民的選擇嗎?

引用 TOP

引用:
原文由 工四火箭砲長 於 2010-10-28 09:09 發表

ralphy大大:偶醬子放炮.就能改變一切?

這太跨張囉....心理不爽發發嘮叨罷了....

老兄....沒那麼嚴重吧....

反正偶也不是要你認同偶的屁話....

制度不合理.人民當然能放炮......

何況偶每年還要繳稅 ...
您要放炮, 那也不需要去否定曾經對這塊土地有貢獻過的人,
請對著制度放炮, 所以您之前的關於老榮民的比喻本人當然不認同,
每個人都可以選擇自己要過的生活這也是與20年前比進步的地方,
榮民要不要繳稅我是不清楚, 說不定您榮民證下來之後就不需要了,
還有啊, 為什麼要提醒我不要罵X話?
就算真的罵了, 往另一方面想也是給您一個賺錢的機會不是嗎!

引用 TOP

引用:
原文由 小瓜呆 於 2010-10-29 15:21 發表
優惠利率18%改革後,替代率超過100%的現象會隨時間減少,這一點沒錯。但是軍教月退俸依然有九十幾%(公務員稍低一點),依然高於美英日加等先進國,人家的軍公教退休後,都只拿退休前一半多一點的薪水啊
不好意思小瓜呆學長, 學弟只是要澄清一個現象, 以美國麻州僱員的退休金來舉例, 以Unit 9 (MOSES)工程師來說, 每個月是扣税前薪水的百分之九(之前更低), 做滿20年或是年滿55歲可退休, 年資30年的可以領到最後三年薪水平均的80%(當然未滿30年的可能從30%,40%開始跳), 而且退休金有三種方式可領, 就是像只領百分之多少但是死了以後, 配偶可以繼續領這種, 細節學弟不是記得很清楚, 另外州政府裡面很多都是有軍方資歷的人, 他們一樣可以同時拿到以前當兵的津貼與現在雇員的薪水, 還有有些參加過戰爭的人, 甚至可以抵好幾年的年資, 也就是例如做25年就可以當做30年的年資這樣

[ 本文章最後由 ralphy 於 2010-10-30 14:5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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