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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Sunny 於 2009-07-18 14:19 發表
我一從步校結業到成功嶺上時,全營就只營部連及步三連各有一位43期預官副連長,營上只有兩位政戰學校畢業歷練領導職的政戰少尉排長(步一連及步二連),即使軍官排長不足額,各連也是資深義務役士官或志願役領導士官在擔任 ...
"少尉副主官,主管(無論志願役或義務役,副連長或輔導長),均不得配槍."以上是我知道的規定,大概在80年到84年間
升上中尉後,連長休假才會把槍交接給我(中尉輔導長),隔壁連是少尉輔導長所以沒交接手槍,
題外話,當初少尉時,我的通信排長是我的學長(中尉),他背值星官時在早晚點名集合他還是得向主持早晚點的我敬禮,一開始還真是有點不習慣?呵呵?不過幾個月後我升中尉後就還好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