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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失親痛難癒卅死刑不能廢 受害者家屬請命

堅決反對廢除死刑   

就小弟所知道的一些個案,絕大部分的狀況,都是可以不殺死被害人,但是那些罪犯仍然不顧被害人的哀號求饒,執意將他們殺掉.那麼,我們現在又怎麼可以當這些罪犯在法律面前後悔不已時,就饒他不死??

即使最後要廢除死刑,改用終身監禁,小弟也要建議立法者規定,國家稅金不得用來養這些關在監獄裡的罪犯,他們所有的食衣住的所有費用都要由他們家屬提供,家屬不提供,就要由他們自己在獄中勞動所得來負擔,徹底根絕"到監獄吃免錢飯"的錯誤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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