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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戰英雄(好笑)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施行細則
第42條規定
本條例第七條第五款所定入學受訓之調職,係指軍官、士官在國內外各軍事校班或各大專校院受訓逾六個月以上者,除受員額限制等特殊原因外,國內軍事校班入學受訓者,依軍事校班之隸屬,分別由國防部或各司令部核調為該學校學員;國內外大專校院及國外軍事校班受訓者,調為國防部或各該司令部學員,並由預派任職單位列管。


阿龐原本是下士官階任職新兵訓練中心的班長職務~
經由志願留營三年並轉服志願役士官~
獲得預備役志願士官役期在三年以上~
下士階級停年一年既可晉任中士的資格~
阿龐晉任中士後變成中士班長~
報名參與傘兵特戰訓練班的訓練~
阿龐離開新訓中心進入訓練班~
能夠帶到訓練班的只有階級中士~
而新訓中心單位賦予阿龐的職務(教育班長)在進入訓練班後自動改變成為學員~
也就是說阿龐的士官階級不受影響~
但原本的教育班長的職務因離開原單位後無法再繼續擔任教育班長一職~
於是依照命令將阿龐的教育班長職務改調成受訓學員~
阿龐進入訓練班後職務變成學員後~
身分變從中士教育班長改調成為中士學員~
那中士學員與二兵學員有何差異?
差異在於薪資~
阿龐帶中士階級受訓在訓期間得繼續支領中士階級的薪俸~
原本擔任教育班長職務的津貼與領導加給以及專長加給則因改調學員後無法領取~
阿龐的中士階級並不會因加入訓練班後就消失~
阿龐受訓期間如碰上非施訓單位的士官時~
就必須看階級來決定誰該向誰敬禮~

做人處事需帶俠氣三分

引用 TOP

軍人階級是國家賦予的責任與權利~

除非觸犯法規受處罰否則國家賦予的階級~就算只是最低階下士官階也不能無故拔階!!

做人處事需帶俠氣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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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戲劇上有時會有 "脫下軍服單挑" 的劇情, 那是戲劇效果囉??  若實際發生類似狀況, 會以 "暴行犯上" 處理嗎??

A1~"脫下軍服單挑"這種事情就曾經發生在我身上~我在77年當時是常備士官班43期三年級的學生~
中士班長楊X龍就跟我脫軍服單挑~沒叛軍法阿!!81年在小金門東林小組時~則看到常士班3X簡X旭士官長跟中尉組長脫軍服單挑~也是沒事阿!!



Q2~. 義務役期間, 一兵受訓時(例:約三個月士官訓, 為學生) , 假設遇到 二兵 刻意 ...

A2~ 要是我遇到這個二兵!我二話不說一定先海扁他一頓!!兵打兵 OR 學生打兵 都沒暴行犯上的問題~
不管是二兵打上兵~還是一兵打上兵~只要雙方都動手 就是很單純的兵打架~

做人處事需帶俠氣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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