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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則發表於 2015-05-15 14:43 - 發短訊 - 加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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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衛戍部隊,不知有無嚴格的定義,前面有忠貞376T軍友提到:「但若以較嚴格的首都衛戍師定義為可控制進入大台北所有橋梁及交通道路的警衛部隊」,我頗有同感,原因是我於60年12月25日隨著17師海鵬移防回台,師部在下湖,我們51旅進駐龍潭凌雲崗,本以為馬上可以放假,但接著長官宣布,我們接首都衛戍任務,61年元旦期間,一律禁假,且每人配戴與識別證同大小的紅色牌子,印有「萬鈞任務」字樣,大約元月中旬後才告解除,開始放移防假。但前面的表列,卻無17師,令人不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