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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則發表於 2014-11-27 12:24 - 發短訊 - 加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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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有必要選擇性的 買。
十多年前 承辦過 國賠業務,對於公務車也建議能加的保險盡量買足。有件過失致死的案例,肇事人除機關分擔部分外自己得扛起賠償,因此保險加保顯得實際。
我年紀的關係開自用車都很小心,把需要理賠的附加險如乘客險都加上去,連帶整年平安保險也買,保費 並不怎麼高,買個安心。
更要記得 車子最好別借給人開,別人的車子不要登記在自己名下,保護自己是最重要的事項;沒事天下太平,一出事所有的人際關係再好都會生變。因為法律上最後追訴認定的是 車主〈駕駛沒財產〉。
我不買壽險,都買意外險,以防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