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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役制度大觀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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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天A064744 於 2014-04-02 12:14 發表

軍校役期制度一直沒有被保障.我在讀軍校時簡章寫服役至各階最大年限.
而最早期簡章寫明服役十年43-46卻突然被延長役期5年.而47期開始就是最大年限到了
81年前後幾年由於延長役期的問題.部隊少中校人源充足相對的 ...
就我所知向兩位長官報告,

正期生役期改為"至各階最大服役年限",是我唸高中時改的,當時每年都有軍校招生團到各高中職宣導,所以有印象。"終身職"是當時普遍的通稱,並非真正幹到死。

而正期生畢業服役10年,則是來自兵役法"常備軍官服役10年"的規定。
(更正 更正 是"軍官士官任用條例",不是兵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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