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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電湯匙是違禁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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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大牛 於 2011-01-07 10:28 發表
以前
在二級場作業時
私人裝備有
電湯匙X1  藏在辦公桌與地面的夾縫裡(那裡有一塊木板封起來當腳踢板我把它扳開釘子留著空間大
               概是高5cm寬30cm長60cm)

CD隨身聽+喇叭組(裝3號電池的)X1  ...
講到電池,我想到看過鄰居在109師服役的(跟工具士同時間),曾經拿過像10元鹽酸瓶大的1.5v電池回來

他的正負級都在同一端,是兩個小小的圓金屬頭,用小鱷魚夾去接,他說接上小收音機,可以聽整整一個月左右!

不知道有沒有人用過,我知道通信士每個月會去營部領乾電池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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