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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追打教授

剛A大:

從戒嚴時代我就在思考一個問題,日本宣布無條件投降,到國軍登陸台灣,中間的空窗期,可說是無政府狀態,為什麼台灣沒動亂;反而是國軍登陸有效統治一年後,爆發了228事件?

我媽媽說,台灣是個不靠法律,但要講理的社會。就算日本政府垮台了,社會上該守的人情義理還是要守。所以,商場上你跟日本人買的東西,照樣要付錢,開出去的支票照樣要兌現,即使他們被遣送去日本,這個錢照樣要付。

台灣被哪個政權統治,其實跟我們小老百姓沒太大關係。但我們台灣社會一定要有一個公理存在,先撇開蔣副教授的的台語文論點是否合理,但說髒話的部分應該很容易分辨輕重。

莊國榮、鄭宏儀、吳國棟都是在自己人的造勢場合,對著支持者咒罵馬英九,結果用了髒話。馬英九甚至馬英九的支持者都不在場,說髒話的責任,完全在說的那個人,這三個人當然要負全責。

當然,這三個人也可以選擇不道歉。不過他們自己也知道,台灣人對這種事的底線在哪裡,他們權衡利害,最後還是道歉了。

至於蔣為文與黃春明兩人的狀況不同,蔣到黃的室內演講地點,去拿大字報罵演講者可恥,演講者告訴他已看見了,請蔣等講完再來爭論,蔣卻不理會,最後黃罵髒話並要打人。

那麼黃罵髒話,該受譴責。但程度絕對與莊國榮、鄭宏儀、吳國棟三人不同。因為一個是被人侵門踏戶的罵可恥,規勸後還不停止後的回罵,那是在爭吵中的互罵;與另外三個人是自己在演講或上節目時,自己一個人罵髒話,這兩種情況真的是一樣嗎?

我相信這裡的軍友都是成年人,只要不是受到族群或政治的偏見所挾制,當然能分辨出來。事有因果,罪有輕重,那就像我們在判斷汽車撞到人,行人有無遵守交通規則,與肇事司機該負的責任當然有關。我們當然要看行人有無違規,否則不分輕重,車撞到人就是車無理,那就是「理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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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老楊 威望 +10 這就是小弟所說的,那個漫畫的邏輯有問題.. 2011-06-04 00:24

  • 兵器連觀測兵 威望 +1 這叫鳥鴨笑豬黑嗎? 2011-06-03 18:49

  • 兵器連觀測兵 金錢 +1 這叫鳥鴨笑豬黑嗎? 2011-06-03 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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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姓蔣的,把罵人的話,用他最討厭的「中國字」寫出來,這不叫罵人是什麼?你用嘴說,還有機會逃避毀謗的法律責任;但是用文字,那就絕對是,在法律上叫「加重毀謗」。請我們這裡的政治先進們想想,是誰在強辯。

我無法理解姓蔣的副教授,以及他的支持者,那種政治基本教義派的邏輯,為何會這麼奇怪?為何要用自己的政治觀,凌駕我們這社會共通的價值。

這姓蔣的副教授,在生活中是個怎樣的人?問一問台文界的人就知道,推羅馬拼音的台文,不是今天才有的,長老教會用了上百年,我母親那邊的外曾祖母完全不懂漢字與日文,也懂羅馬拼音,還用這種「白話字」寫信給我當兵的舅舅。

蔣教授的言行是否該受譴責,本來就是簡單的道理。今天他要生活在你旁邊,只怕你自己也受不了這種「綠營的政工」。

水果爛報的評論完全邏輯不通,我們今天社會對拿國家薪水的軍公教,要求標準當然比單純的作家高。李敖要在自己的書中刊登裸照,以前有個女作家還下海伴舞,社會對此一笑置之,但如果是教授(尤其是國立大學)做這種事,當然要受譴責。

郭冠英是拿國家薪水的官員,他說台灣是鬼島,大家都受不了,關鍵不在台灣到底有沒有鬼,我也認為台灣一大堆鬼,像是把塑化劑拿來謀利,造成台灣食品業重大損失的賴氏家族。但如果我拿國家薪水,就該受更高的規範,這是必然的道理。郭冠英沒公務員身分之後,要說什麼誰管他?

水果爛報的歪曲評論,卻把官員(公立大學教授)與作者的身分混淆,現在不是作家去抗議官員演講,是官員跑去抗議作家演講,請政治先進們搞清楚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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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化學士 威望 +4 同意!!!作為某種特定身分要尊重其身分與角色 2011-06-05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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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砲士大

說髒話當然也該受譴責,我也罵人,像我之前罵過吳淑珍,罵過陳致中,但我不是因為他們是陳水扁的親人而罵這兩人,而是一來為這兩人在洗錢案裡的作為很可惡,二來這兩個人為了政治,嘴巴同樣也不乾淨。所以我用同樣標準去罵他。文明人覺得誰該罵就去罵誰,不該牽扯其他不相干的人。

三字經或五字經最令我厭惡的,就是胡亂牽連無辜,那是漢民族最下賤的思考模式,用強姦對方家人來表達自己的憤怒,無論出自任何理由,都是不該原諒的惡行,這一點我的立場與你一樣,黃春明當然應受譴責。

黃春明如果罵蔣為文可恥,罵他是大福佬沙文主義者、甚至罵他是政客的走狗,我都覺得還可以接受,但是罵什麼五字經,當然就該受譴責。罵這種污辱別人母親的話,無論他用的是國語還是台語,都是下流的最行。在我家,我媽媽會抓去用肥皂洗嘴巴。

不過我覺得在譴責時,也不應帶著政治與族群的立場,胡亂牽扯。莊國榮、鄭弘儀、吳國棟是在政治造勢場合自說自話,他們這三人該負的責任,自然比黃春明是在與對方爭吵中所罵的,情形更嚴重。(不是說用國語罵就可減輕其罪行)

莊國榮的身分還是拿國家薪水的教育部高官,情形最嚴重,這跟郭冠英一樣是最不可原諒的。至於作家,那跟公務員或公立大學教師不同,今天那些陪老闆或電視台主管睡覺的女星,也都自稱是作家,我們也一笑置之。作家那不是法律上的職業,公務員或公立大學教師卻是,所以我們對其言行有一定要求(外國也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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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alker629 威望 +1 DPP都已經不執政已然很久了,請用檢驗前朝的標準去衡量現任者如此才是人民之福 2011-06-05 14:16

  • 120砲士 威望 +5 報告管大..謝謝您..這帖足見您的大家風範..小弟敬佩之 2011-06-05 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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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任何形式的國族沙文主義者,都是一樣的厭惡。之前我寫過兩篇兩蔣時代國民政府迫害台語的罪行,但我也想痛心的指出,蔣為文現在做的,跟當年兩蔣那些鷹犬,其實是一樣的。

http://mypaper.pchome.com.tw/kuan0416/post/1322128051

http://mypaper.pchome.com.tw/kuan0416/post/1281895814

水果濫報的評論說黃春明「出言不遜在先」,我就很不能理解這是什麼意思。黃春明是小說作者,搞那些什麼台文的學者,若是要批評黃春明的小說,我覺得很好。但他們不是,他們是把黃春明的小說,「翻譯」(正確說應該是「改寫」)成他們自己發明的文字模式。

搞台文的學者們,也該有點著作權的概念,黃春明的小說好壞是一回事,任何人都有權批評,也有權在文中合理引用;但你要翻譯改寫,原作者覺得你翻不好(應說是改不好)為什麼無權批評,這算是什麼「出言不遜」?

台文學者大可用台文,寫他們自己的小說;也可用他的台文,批評黃春明的小說;但若要去「翻譯」,又不理會黃春明的不滿,是誰無理,只要不是基本教義派的理盲,應該不難判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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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託這幾位政治先進們看清楚,我明明寫的就是公務員「或」公立大學教師,請問各位「或」是什麼意思,還是需要翻譯成台文?在「或」之前者與之後者的關係是怎樣,這還需要我來說文解字嗎?

我就已經說了,莊國榮的情形最嚴重,因為他是教育主任秘書,是公務員身分。蔣為文是公立大學教師,新水是國家發的,不是狹義公務員,所以我用「或」。至於黃春明,是一個以寫作為生的人。

這三個人的身分,該受什麼標準的言行限制,拿掉政治與族群的偏見後,大家自然知道該怎麼分級。問題是有了政治(應該說是政客),什麼也就都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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