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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陸一特 於 2013-09-13 13:46 發表
小馬哥!
幕不到兵?
就改全面徵兵啦,而且是男女都給它要當兵的啦!
...
一律要當三年,退伍還未除役的,都抓回去補滿三年!
陸一特大大:
不管是徵兵/募兵/男女皆兵,只要取得一個最大公約數"
全面徵兵",就像舊聯考制度,非常公平,使得窮家庭也能翻身.
像現在制度,有錢的家庭哪家不是汲汲於找關係,套交情,最好不用當兵,念最好的學校,佔最好得缺,一切只求人上人,這個社會/國家會公平嗎!請問那個使社會/國家取得大部分公平的明主,何時會出現!也許在夢中!也許永遠不會....!@#$%
回去衛戍師再補一年役期,我是願意的!!!只是找不到野戰重裝師衛戍部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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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玄A370340 於 2013-09-13 14:20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