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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長整死小兵 判賠27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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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killer105h 於 2012-12-16 13:59 發表
陸軍中尉排長郭景志,不爽士兵蘇詠盛沒向他敬禮,嗆「我要玩死你」,命令他全副武裝出操,再迫令背步槍掃廁所,5小時整死小兵,桃園地院判他賠償家屬274萬元。
這件小兵被虐死案,家屬還向陸軍司令部請求國家賠六百 ...
1."未理會口令、沒向他敬禮":本身士兵是不對.
2.「我要玩死你」:我以前其實也很不喜歡同事有人說這句話,因為這是很結怨反感容易落人口實又壓力很大的一句話,是軍官素質問題(真玩死了你擔不起,玩不死漏自己的氣別人偷笑你,何必?),我比較prefer口上掛著那些主義啦領袖啦國家啦責任啦榮譽啦balabalabala.......然後想"玩"的話自己心裡偷偷玩....
3.原來以為內容應該包含那些各訓所名菜或是跑不完5000,500之類的,結果只是那些普普內容.......只能嘆聲"哎!"
4.國家需要軍人,軍人百煉才能成鋼,但整件事看起來就是不值,替往生者不值,也替軍官牢獄賠償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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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kyBlue 金錢 +2 說的是!真是不值! 2012-12-18 01:08

  • 陸一特 金錢 +2 幹部不會管理兵,也是國家之不幸! 2012-12-17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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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killer105h 於 2012-12-17 09:58 發表
各位學長說的是ㄚ 不過 假如是只針對個人呢?一位志願役的幹部 被下這種指令 到底要聽嗎??想想 全連著運動服晚點名 卻只見他仍全副武裝 還戴鋼盔 這樣能看嗎?對於領導幹部來說 實在是.......
如果是針對個人或明顯凌虐可於事後循申訴管道申訴,但此例很明顯是上兵未服從指揮在先,軍官不當管教在後....服從指揮是凝聚團隊的根本, 並不應該因為官階,役別或個人情緒而有差別,設若上兵也是連隊幹部,所屬部下也三番兩次不願意按自己指揮辦事甚至公開抗拒,那麼身為幹部的自己又該如何領導完成任務?又如何面對這名不願意順從的屬下,以及如何面對其他願意順從自己卻又冷眼旁觀準備有樣學樣的屬下?..........所以軍官與士官兵養成教育觀念上的不足造成一件本是很小的事情卻因為錯誤觀念演變成2個家庭不應該發生的悲劇,實在是可惜也可悲.........

[ 本文章最後由 dabaojoe 於 2012-12-18 16:3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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