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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陸一特 於 2012-05-05 13:44 發表
這個我知道!教召通知單《表》一定有送達到府,才能完成教召通知手續,才會編入為受召人!
當年的教召通知單《表》是一年期限內,只要看到電視或聽廣播有教召消息,時間一到就要準時去!
不然倒楣誰小的就是你! ...
我剛退伍時人在台北工作,卻也是三天兩頭收點召還有一種忘記名義是叫去開團大會的),有次警察到台中通知我剛好在家,到管理室剛碰面時我很客氣警察口氣壓得沉沉的,說沒兩句警察把名單打開"唷"了一聲語氣轉客氣問我:
"原來你還是軍官退役?"
我趁勢壓低語氣質疑警察:"為什麼別人沒有我卻一天到晚召?是因為軍官的關係嗎?害我老是請假跑台中"
警察趕忙抱歉推說名單是後備軍人什麼單位發的,他們派出所只是跑腿,可能那些文書兵懶每次有事把舊名單翻出來照抄一遍交差了事,
我見勢兩眼緊盯警察再加強自己的語氣:"那不公平,影響生活太大了,這文是你送來的,你是人民保母,你有什麼辦法幫我反應處理這件事嗎?你... 證件再借我看一下...."
"喔.....好的好的,謝謝,雖然不是我們派出所的事,那.....我回去一定想辦法盡量幫你反應,......"
從那次後第2年開始我啥召也再沒被通知過........人民保母,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