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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則發表於 2014-09-12 00:39 - 發短訊 - 加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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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中除了約聘、僱外還有一種叫〝評價人員〞待遇最高──都是研發單位學有專精的技術專家。當年認識不少警總的女性約聘、僱──電監、特檢、港檢、協調中心還有團管區、軍管區,所以知道她們的區分──大專學歷為【聘】比照尉級待遇較高;高中學歷為【僱】比照士官待遇較低。而現在志願役的二兵領的薪餉跟公部門的僱員一樣多;比公部門的〝臨時員〞要高很多!對年輕朋友來說志願役其實也是不錯的職業選項!小兵現在是〝老兵〞了──算年齡滿五十七了──當年一等士官長命令退役是五十八歲。唉太老了!國家不要我了!要不然還真想當兵!──比起我們那個年代;現在當兵太太太舒服了!還找不到人?真是!
[ 本文章最後由 當兵在馬祖 於 2014-09-12 03:11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