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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通過「明道條款」 防堵男藝人閃兵

台灣藝人明道在11年內唸了5所大學,至今31歲尚未服兵役,引發社會爭議。行政院核定通過被外界視為「明道條款」的「免役延役緩徵緩召實施辦法」,規定就讀大專院校以下「進修學校」、年齡逾28歲者,不得辦理緩徵,自即日起開始實施。

偶像藝人藉著學生資格逃避兵役,引發社會爭議。行政院核定通過「免役延役緩徵緩召實施辦法」,下修延役年齡。

內政部長江宜樺表示,原來就讀大專以下進修部的學生可以延役到33歲,現在下修為只能延役到28歲。他指出,28歲的上限是經過精密計算,對於有心就讀進修學校者已經足夠。江宜樺:『(原音)這個進修的年限已經把一般正規學制的修業年限算進去,並且在給他2年到3年的緩衝,對於真正想要在高中職之後就讀進修學校的人來講,其保障是夠的;對於那些想要透過進修學校而逃避兵役者,這樣的規定可以讓他們不會無限期的緩徵延役下去。』

江宜樺指出,行政院已於10月31日核定通過「免役延役緩徵緩召實施辦法」,新法自即日起公布實施。雖然法律不溯及既往,已經在校就讀的學生可以不受影響,一直就讀到畢業;不過,如果因為曠課被退學或休學導致學生身分出現變化,就必須適用新的辦法,馬上要當兵。
以上引用自Yahoo!奇摩新聞
http://tw.news.yahoo.com/%E6%94%BF%E9%99%A2%E9%80%9A%E9%81%8E-%E6%98%8E%E9%81%93%E6%A2%9D%E6%AC%BE-%E9%98%B2%E5%A0%B5%E7%94%B7%E8%97%9D%E4%BA%BA%E9%96%83%E5%85%B5-0914006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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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免役延役緩徵緩召實施辦法」修定案,行政院動作還滿快的。
相信這種防堵不公義行為的法令,應該會獲得多數人支持才對。

[ 本文章最後由 老梗 於 2011-11-03 18:4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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