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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則發表於 2012-10-14 02:16 - 發短訊 - 加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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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ㄚ家 貨幣 +1 明知上官依然暴行犯上該罰,對該駕駛盡責糾正該獎。獎賞分明好典範 2012-09-23 11:10
呂ㄚ家大:
當時我執勤坑道口哨長,即使是紅牌車(將官車)時值午夜仍需查核證件及路條,況且車上人員並非符合職級,而且他不願出示證件,我不能因其服裝掛階為上官即讓其為所欲為,原因有二
1.我也曾穿著少校軍階服飾進行滲透任務
2.執勤時我負責群指揮部之衛哨,(據當時教育任職衛哨等同指揮官同級職責)
是故,至今我仍不認為當時我是暴行犯上,我只認定為我是職責所在,只是白目,自行擴權了些,雖然長官下令處罰,個人也認為是要做給該長官消氣(接到命令時我很不爽,但看到該長官在指揮所平台看我時我就了然於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