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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則發表於 2012-05-08 12:26 - 發短訊 - 加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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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當年的聯勤警衛兵應該都不容易忘記部隊番號
除了以下因素外 大多分發後就一個單位到退伍
極少數的換單位狀況有:
1.出了大包 犯了大事 例如槍枝走火 營外酗酒鬧事
關完禁閉後 就由指揮部下令與其他警衛部隊換人
當然人家別的連隊會拿來跟你換的人 不是待退的就是超級黑軍
有換等於沒有換
2.被所配屬的兵工廠借調去收報務或譯電訓 結訓後就正式調入兵工廠
從此不歸指揮部管 開始上下班的生活 等於是從地獄直接升天堂
而當時我們的所屬單位太好記了
聯勤總部--勤指部--(軍樂隊 汽車隊 總部勤務連 警一~六連 獨一~獨三排)
當時不是規定要記熟往上三級的直屬長官姓名嗎
以小弟為例 我是文書 不屬於步兵班 所以我的上三級長官就是
中尉獨立排排長---上校指揮官---二級上將聯勤總部總司令
所以我們的單位實在太好記了 應該不會有人忘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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