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文由 eric1973 於 2013/10/26 00:23 發表
我支援禁閉室時聽過的實際案例不是這樣
告訴我這故事是當時憲兵排派駐禁閉室擔任室長的憲兵
本單位是八軍團軍紀最差的單位
當時全軍團的軍法案件裡本旅就佔一半以上
聽說當時旅長為前途著想
硬是不把一個該 ...
整個就很光怪,
貴旅沒有64派駐憲兵排?自己押人過去軍監不就得了?
通常多是原機關押犯至另軍法上級高司單位,少見上級高司來提人,人犯跑了,提人犯單位要負全責,通常軍監只想負責監獄內,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上級沒事派人營區提人?
另,大門衞兵司令不負責是否可讓外憲兵抓人,而是問明對方來意,往戰情事回報,戰情官自然指派權則軍官至大門和外憲兵協調,並通報旅長和該營連連長將移監人犯帶出交予,
最後,外憲兵行動前應會行文通知貴旅軍法官行動才是?尤其是,轉呈天山部隊部隊長(少將旅長)
大門衛兵司令???我想又是一個沒人在現場,只是件傳來傳去最後被誇大失真的一個典型軍中故事吧?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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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陸軍野戰砲兵 於 2013-10-26 10:19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