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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追打教授

各位學長們..大伙聊聊可別動氣..多點包容心..

關於語言這個問題..我這個已經當爸爸的有很深刻的感受..我本身是閩南人..講的母語是閩南語..妻子是客家人..已經在上學的大女兒這兩種語文都學..學校還有英語外師敎英文..我妻子本身很愛法國..常給女兒跟兒子看法國的博物館專書..然後還預計等孩子再大一點..我們全家打算到法國去玩段時間專門就是去看博物館..所以妻子更打算讓女兒去學義大利文與法文..孩子也同意..因為可以跟爸爸媽媽去看這些經典作品的真跡..不用靠人家幫忙翻譯..

昨天新聞出來的時候..妻子問女兒知不知道什麼叫做台語..女兒理所當然的回答妻子說她知道阿..妻子又問台語是什麼..女兒馬上很快的說..台語就是台灣的語言..有客家..閩南..北京語..還有原住民語..這四種語言的組合叫做台語..我和妻子聽了之後滿足的笑了笑..然後在孩子的家庭聯絡簿上多寫了幾行字給老師..字的內容如下
"ㄨ老師..謝謝您還有其他科目的老師..給予我家孩子這麼宏觀的教育..辛苦您了.."

語言是一種國族的認同..那是在過去自然與人文條件溝通不易的年代..所發展出的區域性觀念..所謂的同文同種應該是趨近於這個意思(小弟沒念什麼書..所以只能想到這個例子..如有錯誤..敬請見諒)..為了生存以及資源不被搶奪..以使同個聚落.用同樣的語言的人可以團結與溝通..我想這是很多國家組成時..在歷史上都曾發生過的人類學與社會學歷程..這裡小弟就不深究了..我自己所知也有限..所以不在這裡野人獻曝...

在現今全球化的歷程中..這種因為自然與人文條件的區隔..已經被科技與交通運動方式給瓦解了藩籬..更因為知識的大量流通..對彼此民情風俗的認識與了解更是有別於以往..這時語言的功用就從國族主義轉型成為溝通工具..

語言本身就是一種溝通的工具..重點該是在這些語言的組合中..作者想傳遞出來的內容與意義..而不是語言本身所代表的符號學意義..舉個例子..我愛你..I LOVE YOU..愛してる..Te quiero..Ich liebe dich...Ti amo..je vous aime...這些用不同語言符號所組合成的字句..都是相同的意思..語言的使用..該是針對作者想傳達的人..他們所可以接受與了解的語言..我的好朋友是日本人..她學語文的能力真的很弱..但是她很疼我家女兒..在我的工作上比任何台籍的同事都跟我合得來..她什麼都好..就是學北京語很頭痛..我則是不想碰日文..所以我們兩個人的溝通最常用的就是英語..因為這個語言讓我跟好友得以傳遞心意..

當然了..語言與文字的使用..當然也有特例..在文學的領域中對語言與文字就有另外一種不同的認知..因為有時是為了強調文章裡的某些效果時..會透過另一個語文或是文字強調出衝突或是差異..

語言已經轉型成為一種溝通用的工具..不只是國族主義的認同而已..

但是還是一個很重要的觀念..孩子是無辜的..孩子的父母親給孩子何種語言觀念才是很重要的核心..在孩子學外語的同時..我跟妻子在家裡只跟孩子說我們兩夫妻的母語..回阿公家就說閩南語..回外婆家就說客家語..除非有外國人在場..不然我們家的溝通與對話不會出現外國語(除了孩子課業與學習需要的練習時間除外..)..學語言不是為了炫耀能力.學語言只是為了想更貼近跟我們有不同文化與生活習慣的其他人..是一種世界觀的延伸工具..不是武器..會外國語沒什麼好炫燿的..會善用外國語將彼此的心意傳遞給對方..不才是語言和文字的原始意義嗎..

語言真的是工具..但是也是一種文化性的符號認同..語言的出現是為了溝通心意..而不是創造區隔與藩籬的..

看來我又離題了..我還是挺感謝學校的老師..謝謝他或她給我孩子這麼宏觀的教育..台語不是一個語言..而是由多個語言所組成的集合統稱..這就是台灣的語言..北京語也是..客家語也是..閩南語也是..原住民語更是....

抱歉..學弟我囉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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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浪花 +1 2011-07-11 00:04

  • 工四火箭砲長 金錢 +1 說得太好了...客家話本來就是台語哩.. 2011-06-02 05:33

  • 酒色夫 威望 +10 好一位赤子之心的孩子講出這最中肯的定義... 2011-05-31 16:25

  • 經補連小兵 威望 +2 讚!讚!讚! 2011-05-27 12:20

  • 輪保下士 金錢 +2 讚!讚!讚!說的中肯。的確如是說法! 2011-05-27 10:40

  • 輪保下士 威望 +2 讚!讚!讚!說的中肯。的確如是說法! 2011-05-27 10:40

  • buchman 威望 +2 我很贊同 2011-05-27 09:48

  • 61C 威望 +10 令嬡對"台語"的回答, 簡單又令人感動, 很多大人物大教授 2011-05-27 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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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贊成鐵男學長所說的..我們都得自律..

我想這些回應沒有什麼一面倒的情況..所以剛A學長..可能多慮了啦..就只是大家提供觀點上的說明而已..看來其他鐵發文的學長們..都也只是在詮釋自己對於語言的看法..還有對蔣姓副教授的著述內容感到皺眉..因為沒受過教育的我說實話也真的看不懂他的大作...但是小弟閩南語還有客家語說的倒還行..至少跟長輩的溝通沒問題...

小弟個人在前幾樓的發文..其實只是針對我所認知的語文教育還有語言應用上的觀點來說明..其實小弟的發言真的是離題了..根本帖的主文的主題..似乎沒有大太的關係..小弟自己離題..旁邊先5個基數先...

再者..我們都沒有在會議場地裡面..所以並不知道黃春明先生的全部論點..還有那位蔣副教授到底在現場做了哪些回應..也因此我想本帖大家都很像離題討論了..不過這帖貼出後..發展到現在小弟看了還是挺開心的..因為沒有人去針對黃春明或是蔣副教授的在當天的個人行為進行批判或是護衛讚許...

我們似乎看的是問題的本身..也就是語言是否該被繼續操弄做為某種隔閡般的用途..看來各位學長的見解都很值得小弟來學習..感覺頗為開心與欣慰呢

謝謝各位學長讓小弟我受益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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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主題發展到現在..小弟匯整一下..各位學長們從這個新聞討論裡..根據討論延伸出的幾個議題..

1.母語使用的觀點不一問題..
2.兩個被報導出來的行為人(黃作家與蔣副教授)本身的行為舉止與修養問題..
3.文字學.語言學與文學上..對於語文與文字使用的專業度問題..
4.各位學長們對於母語使用的時機..教育..以及認知問題....
一個新聞事件在本站本帖的討論..延伸出上述的這四個議題(小弟概括匯整..如有遺漏請學長們補充)..

當然如果我們只看事情的表面報導..或許就只能識見有限的針對這兩個人的行為來做評斷..
黃作家在公眾場合演講時的行為舉止作了錯誤的示範..開口罵人與打人就是不對的..沒什麼好辯護..
蔣副教授在個人學識上的偏見..是否能夠以偏概全..以語言來論斷文學..這個則是也呈現他個人識見有限..並且不尊重演講者(黃作家有先請他在演講後的討論時提出意見..報導指出)的毛病..他為人師長亦是有問題...
這兩個人都有問題..但是我個人覺得問題最大的是新聞媒體..只是在炒作表面鬥爭行為..

小弟覺得很感動..看了本帖的討論發展下來..各位學長們並沒有跟著媒體想炒作的議題起舞..
各位學長反倒是更深層的去思考了一個基本卻也很重要的問題
這個問題就是..關於我們母語的使用..教育..還有傳承上的問題..
因為這個問題看來廣泛存在在閩南.客家..以及原住民族群之中..真的很值得我們去深思...

聽了好多學長們的觀點..小弟看到現在..只想說..
各位學長們..小弟以各位學長為榮..好樣的..小弟很感動
謝謝各位學長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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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剛A 威望 +1 要評論、證明一件事,本來就要舉出實例,而不是見到黑影就開槍,看哪一個講話比較大聲 2011-06-03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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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兵器連觀測兵 於 2011-06-03 18:53 發表
剛A學長 我覺得小呆瓜大的所言甚是 你要補充嗎?
這兩人都高知識份子.如此....這般?
報告學長..這個部份小弟個人有個小小的心得..請容小弟跟學長報告一下..

高知識分子未必懂得為人處事..唸書唸的多..順利取得學歷還有師資認證..或是寫書得到肯定..頂多了不起可以說..他這部份具備有專業能力..跟是不是懂得為人處事..真的是兩碼子事..很多高學歷的人得理不讓人..很多高學歷的人自己為有了學歷的光環..就可以耀武揚威..

前幾帖本版的版主有說過..互相尊重才是真的..一個不懂得用對的方式去尊重彼此的人..就算他是諾貝爾文學獎得主..就算他是中央研究院的首席院士..就不過也只是個會讓人看了想搖頭的傢伙..

去年被拱到美國去受獎的那位樹菊阿嬤..她沒念什麼書..市場小販..
我想在台灣..學歷比她高..賺錢比她更多的人..隨便數都一堆..但是為什麼被肯定的是一位賣菜的阿嬤?
鴻海的郭老大捐的錢比哪個阿嬤來的更多..更輕鬆..不是嗎..

我想還是在於一個人的基本人品..才決定了一個市場菜販受到國際肯定的原因..
而一個人的基本人品..或許跟學歷的高低..有某種程度的關聯...
但是那絕對不是成正比..唸書唸的越高..就代表人品越好..我想這是不成立的..

沒有對學長不尊重的意思..是看了學長最後面那句話.."兩個高學歷的人.."..而有感而發

小弟我自己念書念的不高.也算是個大老粗一個...
我這麼說並不是在為我自己的低學歷護航或是辯解..
因為我的父母教我..我儘管愛玩..但唸書唸的不多..沒關係..
但是他們兩老求的..不過是我這個愛玩的孩子..可以懂得保護自己..尊重別人..這樣在社會上自然會站的起..

我想剛A學長想談的..倒不是一個誰該罵或是誰沒被罵的問題..
學長他想談的是一種社會公評的標準偏頗..一個沒有標準的標準..
同樣的舉動..卻在不同事件的同時..有不同的結果...
學長他想談的
或許是一種願意坦承認錯的勇氣..而不是被威脅恐嚇才道歉..或是明明有錯..卻被人放寬標準對待的老作家..

而這些功成名就的大人們給孩子做了什麼樣的社會教育呢?
一個沒有標準的標準在這個社會裡氾濫著..我們又如何以此要求我們的下一代有好的人品人格教育呢..

剛A學長..謝謝你提醒了這點..做錯了就是道歉沒別的..那新聞事件裡的兩個主角..說實話都得出來道歉..不是為了兩個人觀點誰對誰錯而道歉..而是對於他們做了錯誤的示範而道歉...

學弟感謝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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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經補連小兵 威望 +2 我很贊同 2011-06-04 10:24

  • ㄚ志 威望 +10 你的發言與整理中肯,讓我也不禁登錄論壇為你加分,辛苦你了。 2011-06-04 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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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大..連開板的老楊大都跳出來說話了..老楊大認為黃蔣兩個人都有錯..我們就別再延伸討論本帖了..如何..
各位大大贊成嗎?

小弟在發完這帖後..就不再本帖進行任何回應..以自我負責..如果真要討論或許我們可以另外開個帖來討論..只是希望大家都理性點..平和點..別因此口角或是大動肝火彼此批判..那真的沒意義..也傷和氣了..

但是管大..小弟個人我有個小小的意見..如果管大您看了不贊成或是不愉快..敬請見諒..小弟沒有冒犯的意思..只是提出另外一個觀點..大家參考參考..

姑且不論是否已經跟老楊大的主題離題..小弟個人認為..任何人出口成髒..本身就是件錯的事情..那應該不是區分什麼場合或是對象..不論是否是政客..名嘴或是享有聲名的作家..

小時候老師教過我..我爸媽也教過我..打架動手的..對別人罵髒話的..就是錯..管你什麼王公貴族..公主皇后..販夫走卒..錯就是錯..沒有太多藉口還有理由..這是道德規範..這也是一種先自重而後人重的教養..這是小弟我個人的認知..

犯錯就是事實..不是嗎..大家在批判蔣先生鬧場的同時..是不是也該要求一下黃作家..他亦可以算是具有媒體與形象影響力的公眾人物..他個人的行為舉止接受公評的標準高低..應該更也不亞於公務員..但是誰這麼要求過他?該人重自重..

我想兩者的差別在於..一個是需要自律自重(無公務員身分的民間作家)..另一個需要除自律外..更需受到他律(中華民國公務員在公開或是私人場合行為..需受相關法令約束)..如果由這個觀點出發...我們給了黃作家多少的譴責?譴責他也做了錯誤示範?還是一筆輕描淡寫的帶過沒事..

小弟認為錯就是錯..只要違反了公平正義..違反了法律..就是錯..罵人就是錯..
只是差別在..如果蔣先生對黃作家提出公然侮辱的相關訴訟時..法官會依何種標準與情節..對黃作家量刑..那是法官的權限..而不是小弟我個人之判斷..我不是律師也不是法官..

就算是殺人..法官在量刑時也會區分動機..重點是那是法官的權限..小弟我個人不過只是個一般市井小民..沒唸這麼多書..也無法去區分誰在什麼身分..什麼情節..什麼場合..誰的主場..是什麼身分..等諸多條件下..去判斷公然罵人是可以不用受譴責..或是被原諒的..由這點看來..小弟我個人認為罵人就是錯..只是這些輿論上反倒是真的少見黃作家被批判..或是譴責他也做了錯誤示範的聲音..這點小弟個人也覺得訝異..

如果殺人罪有正當防衛..或是義憤殺人..可以讓罪行被衡量..這個小弟很贊成..公然侮辱罪是不是有同樣的判例與標準這個小弟外行..得請懂法律的大大學長們指教..小弟只知道出口罵人就是錯的..罵人的人得為他自己的行為負責..社會輿論並沒有因此譴責黃作家..這點小弟個人不是很認同...

也因此就算是我的至親好友..只要在小弟本人在的場合..若至親好友口出惡言髒話去辱罵第三人..小弟絕對會溫言制止..因為那不是生不生氣的問題..那是教養問題..我不想教壞小孩..

公然侮辱罪會出現不是沒有理由..再怎麼樣..這都是中華民國法律上..認定任何人在言語或是行為上都得尊重與受到彼此尊重的原因..並且本權益受到中華民國法律所保護..我相信並且支持這種法律...
儘管是他律..蔣副教授有錯..黃作家或許更該有那個氣度..去教這個在文學領域上的晚輩..當然我這麼說某個程度上也苛求了黃作家..因為畢竟不是每個人都有那種氣度..

罵人可以區分環境與情節..區分該不該受譴責..這個小弟認同..
但是很抱歉..管大..小弟是真的沒唸過什麼書..也是大老粗一個..
我想我們現在並不是在法院..並且已經是兩造的委任律師..在進行罪與罰的辨證..
這也和政治無關..我想這應該是兩造都該被譴責的事情...

發展到現在會員們的討論也都很理性..路人偶爾出來鬧場..
管大就輕鬆點..我們大夥也輕鬆點

每個人對事情的觀點都不同..小弟提出個人的觀點給管大參考..
如果有冒犯到管大..敬請管大見諒小弟不懂事了..
這是本帖小弟的最後一則回應..
如果真的有冒犯了..請各位學長與管大就一笑置之..當學弟我在卡虎爛就好的啦..

都別傷了和氣..好嗎

[ 本文章最後由 120砲士 於 2011-06-05 13:2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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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浪花 +1 2011-07-10 09:43

  • 工四火箭砲長 金錢 +19 說得好!!!全押囉... 2011-06-05 16:18

  • 工四火箭砲長 威望 +19 說得好!!!全押囉... 2011-06-05 16:18

  • Walker629 威望 +1 讚!讚!讚!寫得好,不給分都不行 2011-06-05 12:19

  • CAMRY 威望 +10 我很贊同 2011-06-05 11:24

  • 剛A 威望 +5 讚!讚!讚!只會一昧的追打蔣的行為,卻不指責黃爆粗口、還替他解套,這才叫做強辯! 2011-06-05 10:43

  • 兵器連觀測兵 威望 +1 中肯! 2011-06-05 10:38

  • 兵器連觀測兵 金錢 +1 中肯! 2011-06-05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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