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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兵哥表演格鬥摔死 國賠515萬

引用:
原文由 貓哥 於 2011-11-17 12:25 發表
..阿兵哥表演格鬥摔死 國賠515萬
作者: 記者呂開瑞、楊孟立、許紹軒╱連線報導 | 聯合新聞網 – 2011年11月17日 上午11:24.
....在陸軍服役的陳逸翔被選為戰技表演隊員,在俄羅斯參訪團前表演,但教官未依規定做一 ...
在往下閱讀之前,我要先說一個軍中的不成文規定
『官大的、錶準』

這是我到部前發生的事情...
往生的陳姓弟兄服役於特戰8XX群某營3連....


這整件事情堪稱是軍方典型的作風,該辦的都沒辦到,不該辦的卻中槍...

首先是陳姓弟兄,據我所知,他跟我一樣是個只有不到一年役期的義務役
更何況扣除新兵訓練、基本傘訓、新兵調適教育、折抵役期之後,
下部隊的時間搞不好還不滿8個月,這些時間練體能、訓練個人戰技、還有一些阿莎布魯的技能
就我個人而言啦,八個月的役期喔,差不多是剛進入狀況....
從"啥都不懂"的二兵剛進階到"小有戰力"的一兵,但還不足以踏入"能堪大任"的老兵領域
怎麼會派這樣的人去當這種高難度表演人員? 
別的單位就算了
在志願役比例超過85%、甚至是90%的陸軍航空特戰營,上兵比二兵還多的一個單位
怎麼會發生這種事情? 志願役都去哪兒了?

再來是教官方面,只在操練前教一個小時的護身倒法就上場,的確是有責任
但為什麼,會只教一個小時就上場?  奇怪咧
以我個人在空降基地跟特戰基地的經驗,雖然我對國軍的整體素質不是很欣賞
不過教官組的專業跟權威,我個人是相當認同的
我不相信教官不知道護身倒法必須要練七天以上才能正式上場的規定,畢竟這是他的職權
疑點出現了,為什麼教官寧願違反操課安全規定,也要趕鴨子上架?
這對教官根本沒有好處

難不成是奉某長官的指示....?(陰謀論)

題外話1...為什麼我會知道我到部前發生的事情?  
因為睡下舖的班長那個時候正好在龍潭受幹訓班,還常為了參訪團的事情出公差,所以他印象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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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龍 威望 +1 因為種種的.賠上的卻是別人的命....... 2011-11-18 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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