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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無線報務 於 2011-08-13 21:31 發表

報告學長:我弟弟八十五年的碩士論文就是以王迎先屈打成拓的例子寫的。
王X嘉,司法警察偵查活動之法規制初探-以人權保障理念 為中心,台北: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1996年
當年那個逼得人跳河一死以明心志的那個警官,說不定現在警官照幹、薪水照領、過幾年退休金入袋.......
人家善良老百姓;只因開計程車,正巧行李箱也有棉被,就被屈打成招,最後連命都搭上了!一條人命!這些當年逼死人的警官們,多年之後;午夜夢迴可睡的安穩?

[ 本文章最後由 Jen 於 2011-08-13 22:3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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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天下無敵超速球 於 2011-08-13 23:35 發表


當初邢求逼迫王迎先認罪之警察陳奕煌在王迎先死後開始逃亡至梨山,一直等到民國77年和民國80年兩次減刑之後,才出面投案。服刑出獄後投考公職,後任職至省諮議會公關科長。民國91年,范振宗就任農委會主委後,提 ...
報告長官;王迎先案還有一些補充如下:〈不只兩人喔!〉
1982年土銀搶案發生後,警方因為社會輿論、及政府高層壓力,急於破案間接造成王迎先命案,詹俊榮、陳奕煌、謝文昌、洪福川及周桐明5名官警,因為涉及冤案及間接逼死王迎先被移送法辦,5人並陸續展開逃亡。

案發後,當時的刑事警察局組長詹俊榮、偵查員陳奕煌等人,根據民眾的匿名檢舉,懷疑計程車司機王迎先,就是土銀搶案的搶匪,於當年5月6日將王迎先傳喚到案,王因遭刑求供稱犯案,並利用帶警方人員去取槍的機會,自台北秀朗橋跳下新店溪死亡。

結果,王迎先跳河幾個小時後,台北縣警方宣布破案,逮捕真正的搶匪李師科,還了王迎先一個清白,但也間接證實警方誣陷王迎先,5名涉案官警開始展開逃亡。

http://www.ettoday.com/2002/06/24/322-1319499.htm
我有時真的很想問問這些當事人〈如果有那個機會〉良心過的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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