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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則發表於 2011-02-17 16:00 - 發短訊 - 加好友 顯示全部文章
引用:原文由 白目東 於 2011-02-17 11:53 發表
就事論事
今天這個法律+行政命令都是合法的 這無庸置疑 會出現爭議在於執行過程
1.照規定是 你當完兩年兵後 發給退伍令 讓你退伍歸鄉 再行召集
->但是現實大多是(因為真的有照規定來的)為了方便 直接把你現地召 ... 難怪東大不用找室內設計師了
對拉照程序走就對了 不然到時候不知誰告誰
陸軍後勤司令部運輸署四三運輸兵群四OO乘車營四OO一連下士駕駛[駐地大漢營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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