暱稱:小木屋
第 1 則發表於 2011-04-16 23:33 - 發短訊 - 加好友
原文由 阿JO 於 2011-04-16 23:26 發表 話說回來厚,大家有沒有覺得一件事很奇怪,所有人就這樣胡裡胡塗當完2,3年的兵,最起碼訓練中心時應該發本[違紀條文,範例]甚麼的才對嘛!要不然豈不就隨便憲兵開"菜單"?ㄚ我們一定要照單全收吃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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