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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則發表於 2011-03-02 13:45 - 發短訊 - 加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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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不要除役,永遠都不想除役,
但,國家不要我了…?
我的身體狀況可不輸年輕人!
新聞報導有位29歲的人,一天工作12小時就疑似過勞死,
偶40歲時兼三個工作,持續了兩年,
隔週休白天上班,一星期有兩次左右的喝酒應酬,
然後再去速食店幹打烊班,
周六及國定假日在便利商店兼職,
也沒有掛掉,到現在身體還是很硬朗…!
現在年輕人的體能,一堆人還輸我呢!
徵調一批有心保家衛國的後備軍友,
總比叫些推三阻四的人去強多了吧!
若那天國家真的需要我,就算是無支給也甘願。
[ 本文章最後由 PeterPan 於 2011-03-02 14:01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