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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則發表於 2010-10-15 07:07 - 發短訊 - 加好友 顯示全部文章
日本的 募兵廣告~~~
人生80歲
40分之一
當個二年兵
保家衛國
個人認為
可以接受ㄅ
只是
金馬...外島甭去了
台灣 澎湖 守好即可矣~~~
中華民國和美國 之前的[中美共同防禦條約]
跟現在的[台灣關係法] 可沒包括[外島喔]~~~
「 臺灣」一詞將視情況需要,包括臺灣及澎湖列島,這些島上的人民、公司及根據適用於這些島嶼的法律而設立或組成的其他團體及機構,1979年1月1日以前美國承認為中華民國的臺灣治理當局,以及任何接替的治理當局(包括政治分支機構、機構等)。
糟糕!!!又說到政治~~~
個人劃虎濫~~~別罵偶!!!
[ 本文章最後由 工四火箭砲長 於 2010-10-15 07:2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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