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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枉被迫多當一年兵 陸一特:賠錢啦

沒有陸一特的籤..是從我們56年次開始的
我很多同學是55年次.都中陸一特..那是正常
因為延期入伍..反而陸一特只當兩年..那是不正常
更慘的是我56年次同學..因提前申請入伍...也中陸一特..
.於是無奈中就給他簽下去4年半...怪怪沒多久..
政府一紙"減刑".爽了一堆人.苦了自願役的.不准退.
眼淚都乾了那就心理不正常了

那個年代...就是如此不公平
這新一代的年青人是不會了解的

1478梯是76年11月中退伍的..
56年次最後一梯入伍77年1月
所以56年次大都曾被陸一特55年次"調教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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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龍哥 於 2010-12-12 00:10 發表

學長阿 我相信一定有很多人當初是情何以堪的 雖然沒親身遇到 也聽過很多被三年兵沒減到役期的變態學長不當管教的故事
我只是認為大家應該放下了 能真心的寬恕別人 才是社會文化進步的文明表現
操作這個議題的立 ...
我覺得陸一特應要去..想辦法申請補償
多一年耶...比現在的兵來說..可是多兩年
多少青春歲月可以這樣耗..
應比照戰士授田證....一樣
關渡平原開放給他們去..."圈地"..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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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工四火箭砲長 於 2010-12-12 22:11 發表
現在的兵...只當一年...或不到一年...

醬著一來...從前義務役...起碼兩年...或三年...

也不公平耶...

所以啊...以前當兵超過一年者...都要補償哩...

唉...老夫幹的是[志願役]...偶沒份啦...

U ...
海空軍是固定3年...這沒什多大異議
陸一特..是臨時召集的方式....重點就在這
如果以1年2年3年這樣分下去...港梯不同命..
難保下一個議題就是...總機.伙房.文書兵VS精誠連.步兵.外島工兵
大家來比誰為國家吃的米卡多??

引用 TOP

反正政府是拿不出錢來了........

最大的補償誠意就是...一句....感謝他們為國家多服1年兵
字字抵萬金啊...
陸一特...一年的青春.就值這幾個沒誠意的字.還是口頭嘉許. 何況等了2-30年
好歹也發個獎牌...感謝"無料"效忠黨國什麼的..至少在小孩.屬下面前還有個臭屁的說法
不然北市的軍營讓出來...給他們圈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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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表示,陸一特當年是為了現役部隊的人力需要,依據 兵役 法與兵役法施行法辦理臨時召集,並經行政院核定後實施,完全依法行政。

過去兵役法規定,陸軍 役期 二年,海空軍三年,國防部在民國五十五年至七十六年間,因應老兵退役潮,要求裝甲兵、工兵、砲兵等八種陸軍另設第一特種兵科,於二年役期屆滿後,以臨時召集方式延長役期一年;立委蔡同榮、江義雄等人認為違法,應訂特別條例給予補償。

軍方稱當年依法行政

來自嘉義縣水上鄉、民國六十四年入伍的羅崑修表示,他當年抽到陸一特,在 金門 當兵,辛苦、危險又不能回家,女朋友還因此跑掉,同梯甚至有人想不開就在金門自殺,國防部憑什麼讓他多當一年兵?

立委 吳育昇 、呂學樟、黃偉哲均出席記者會,同聲譴責政府違法濫權,呼籲朝野不分黨派支持陸一特補償條例。

呂學樟指出,凡是涉及人民權利義務,都應以法律定之;政府當年只用一紙行政命令就延長役期,對人民不公不義,應該給予補償,國防部不應該再躲起來逃避。

蔡同榮指出,當年被強迫多當一年兵的「陸一特」大約有五十多萬人,呼籲所有的「陸一特」在各地成立分會,必要時到台北遊行示威,一定要讓補償條例完成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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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龍哥 於 2010-12-22 20:37 發表


學長
請問您打算付多少 讓值得尊敬的陸一特學長們爽一下
立委大人們不分藍綠應該都不用為此付錢的
國家沒錢..沒關係..彌補一下.馬子當年跑了的遺憾
每個人弄幾張幾萬..陸一特專用.特種行業類消費券.期限半年花完...給學長們爽一下
順便提升一下夜間經濟

[ 本文章最後由 yesrtv 於 2010-12-22 21:5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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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視出現..字眼...應該是地方發起
陸一特 補償說明會

陸一特"補償南縣說明會 12/25 15:00
南縣陸一特說明會 佳里鎮六里活動中心 "
陸一特"補償嘉市說明會 12/26 10:00
嘉市陸一特說明會 玉康路160號 再耕園 "
陸一特"補償雲林說明會 12/26 15:00
雲林"陸一特"補償說明會 勞工育樂中心 ...


目前資料不齊...還在查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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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22蘋果日報:多當1年兵 「陸一特」要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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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振凱、晏明強╱台北報導】近百名當年因抽中「陸軍第一特種兵(簡稱陸一特)」籤,而多當一年兵(共三年)的義務役退伍兵,昨帶著退伍令到立法院陳情,高喊:「陸一特,補償!」口號,要求立院儘速通過《陸軍第一特種兵薪俸補償條例》草案。多名藍綠立委到場力挺,強調當初國防部僅以行政命令要人多當一年兵是違法,還嗆國防部不應縮在後面。



朝野41立委力挺

綠委蔡同榮主導提出該草案,共同提案人包括藍委江義雄、林建榮,連署朝野立委達四十一人,昨記者會除綠委劉建國外,藍委也有江義雄、吳育昇、呂學樟與會,由於該案在程序委員會被國民黨團杯葛,劉還用雙關語喊話,指民進黨就算舉手舉腳,「男的多舉那條也輸。」要國民黨不要封殺。出席的退伍兵都很激憤,金防部退伍的賴耀煌怒斥:「陸一特違憲、不公平!」



56萬人要賠330億

立委草案規定補償金額應為陸一特役男多服役一年之薪俸與同期志願役差額,並加計利息及換算現值;蔡同榮辦公室推估,依一九八五年義務役及志願役下士薪俸每年差約六萬元,以國防部初估陸一特退伍兵約五十六萬餘人估算,國庫支出至少要三百三十多億元。



國防部發言人虞思祖表示,國防部當時是依據《兵役法》及《兵役施行法》規定辦理臨時召集,並報請政院核定後實施。軍方官員則說,陸一特退伍兵的主張並非沒道理,但最重要的兵籍資料可能已不存在,軍方尊重立院決定,可是補償執行大有問題。



「陸一特」 補償條例重點

◎法案名稱:《陸軍第一特種兵薪俸補償條例》草案

◎適用對象:1966年至1987年1月1日,服役兩年期滿後,被臨時召集延長1年役期的陸軍第一特種兵,據統計總數為56萬7407人

◎補償內容:陸一特役男當年多服役1年的薪俸與同期志願役者之差額,加計利息,並換算現值,初估總金額至少330餘億元

資料來源:蔡同榮國會辦公室



報你知 陸一特

「陸一特」全稱為「陸軍第一特種兵」。國防部自1966年開始,針對1946年次起、服陸軍第一特種兵科的義務役役男,於其2年役期屆滿後,依行政命令臨時召集延長役期一年,直至1987年1月1日止;此類需較其他人多服役一年的役男,被簡稱為「陸一特」,初步統計共56萬7407人。



<<轉載蘋果日報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 ... 67/IssueID/20101222>>

[ 本文章最後由 yesrtv 於 2010-12-23 09:5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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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當兵時..剛好遇到潤年..硬是比別人多當一天兵
連...臨時召集令這玩意.的名詞都沒有
我可以申請一日補償嗎??

引用 TOP

現階段臨時召集令不補償..
徵兵制又招兵不理想下..
沒兵之下.這些現役的...真的要延長役期
那..不違反現在一年役期原則..
那..未來..臨時召集令有能重出江湖


剛剛發現一條有趣的內容

民國56年依據兵役法第38條,「平時為現役補缺,
得辦理臨時召集」的規定,將陸軍部分役男以抽籤方式,
中籤者於服役2年後,應臨時召集在營續服役1年,
並依同階級支領薪資
,臨時召集期滿後解召還鄉

如上述說....
如果現在的兵...一兵退伍後
在社會工作..突然被臨時召集6個月零1天..或7個月
那他是否可以晉升上兵?
跟當年陸一特升下士.中士一樣?

[ 本文章最後由 yesrtv 於 2010-12-24 00:1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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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邊留言板...看見的

歡迎陸一特退伍弟兄撥空參加!請電洽(02)2358-6541  
名    稱:為60萬陸一特弟兄奉獻青春爭取權益,催生『陸軍第一特種兵薪  
          俸補償特別條例』立法座談會。  
時    間:2010年12月21日(星期二)下午2:00。  
地    點:立法院群賢樓101會議室(台北市中山南路1號)。  
主辦單位:立法委員蔡同榮國會辦公室。  
說    明:(一)補償條例草案目前共有41名立法委員連署(案由及條文內容  
          如下),已足連署人數,但尚未提出,希望繼續爭取過半數立委(57  
          人)連署支持本草案。(二)為瞭解臨時召集程序之合法性(例如  
          :召集對象、順序是否符合兵役法規定?是否尚未退伍前即開始召  
          集、召集令是否合法送達給當事人等?),特舉辦本次座談會。  
  
陸軍第一特種兵薪俸補償特別條例草案  
案由:本院委員蔡同榮、江義雄、林建榮等   人鑒於民國48年7月31日公布之兵役法第15條規定,常
備  
兵役之役期為陸軍二年,海空軍三年,期滿退伍。但為因應隨同國民政府來台士官老兵退役潮,補充
陸  
軍熟練技勤兵員之不足,國防部遂自民國55年35年次役男起針對裝甲兵、工兵、飛彈兵、砲兵、空降  
兵、通信兵、特種作戰隊及兵工等八種陸軍第一特種兵科,於其二年役期屆滿後,實施臨時召集延長
役  
期一年,直至民國76年1月1日止,始全面停止實施陸軍特種兵臨時召集措施,凡役男常備兵役為陸軍  
者,一律依兵役法規定服役二年,期滿即行退伍,不再實施臨時召集一年。惟按當時兵役法規定:  
(一)應受臨時召集之人員為後備軍人及國民兵,後備軍人包括常備軍(士)官預備役、常備兵及補
充  
兵預備役、預備軍(士)官未應召入營者。(二)平時現役補缺之臨時召集,按補充兵預備役、國民  
兵、常備兵預備役之順序召集。(三)軍(士)官之臨時召集,凡國防工業儲訓預備軍(士)官、警
官  
(察)未服滿一定期限離職者、停役原因消滅回復現役者,均優先辦理入營。(四)甚多陸軍第一特
種  
兵於二年屆滿退伍之日,部隊並未轉發退伍令及臨時召集令,直至第三年屆滿離營時,始一併收到退
伍  
令及解召令,召集令並未合法送達至明。是邇來迭有上述期間曾服陸軍第一特種兵三年役期者,質疑
臨  
時召集令實施之適法及公平性,且第一特種兵科抽籤役男僅限於高中(職)畢業者,故認其權益有遭
受  
國家不當侵害之虞,並付出特別犧牲。綜上,爰擬具「陸軍第一特種兵薪俸補償特別條例草案」,是
否  
有當,敬請 公決。  
提案人:蔡同榮  江義雄  林建榮  
連署人:葉宜津  王幸男  陳節如  陳  瑩  林淑芬  黃仁杼  余  天  蔡煌瑯  
        潘孟安  涂醒哲  彭紹瑾  李俊毅  翁金珠  陳明文  邱議瑩  黃偉哲  
        郭玟成  黃淑英  管碧玲  郭榮宗  田秋堇  蘇震清  薛 凌   高志鵬  
        李復興  許舒博  吳育昇  吳清池  羅明才  林鴻池  侯彩鳳  劉盛良  
        鄭汝芬  黃義交  張顯耀  鄭金玲  郭素春  李明星  馬文君  黃志雄  
        羅淑蕾  
  
陸軍第一特種兵薪俸補償特別條例草案  
條       文 說       明  
第一條(立法目的)  
  為處理義務役陸軍第一特種兵薪俸補償金(下稱補償金)發放事宜,特制定本條例。  
  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規定。 明定本條例立法目的及法律適用關係。  
第二條(主管機關)  
  本條例主管機關為國防部。 明定本條例主管機關。  
第三條(本條例適用對象)  
  本條例適用之對象,以曾服陸軍第一特種兵科常備兵役,並受臨時召集一年者為限。  
前項人員已死亡者,補償金由其法定繼承人依序請領之。 明定本條適用對象。  
第四條(補償金之範圍)  
  本條例所稱補償金,為前條第一項人員受召集服役一年之薪俸與同期同階志願役者之差額,並應加
計  
利息及換算現值。  
  前項利息計算及現值換算辦法,由行政院主計處會同國防部定之。 明定本條例補償金之範  
圍。  
第五條(補償金之發給及處理方式)  
  經通知領取補償金者,應於受通知之日起三年內領取;逾期未領取者,依法提存之。 明定補償金  
之發給及逾期未領之處理方式。  
第六條(補償金來源)  
  本條例所需補償金,由國防部分三年編列預算支應。。 明定本條例補償金來源。  
第七條(賠償金請領權不得扣押、讓與或供擔保)  
  請領本條例所定補償金之權利,不得扣押、讓與或供擔保。 明定補償金之權利,不得扣押、讓  
與或供擔保。  
第八條(補償金之發給)  
  補償金應一次發給之。  
  補償金相關發放作業辦法,由國防部定之。 明定補償金一次發給,其發放作業規定,由國  
防部定之  
第九條(施行日)  
  本條例自公布日施行。 明定本條例施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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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一特」補償條例遭藍軍封殺 綠委質疑國防部策動阻擋
更新日期:2010/12/27 11:42 記者王宗銘/台北報導
立委連署的「陸軍第一特種兵薪俸補償特別條例草案」日前在立法院程序委員會遭國民黨團封殺,民進黨立委蔡煌瑯今(27)日上午在質詢國防部副部長趙世璋時質疑說,這份草案已經超過一半立委連署,為何在程序委員會沒過,是不是國防部策動阻擋,趙世璋則是完全否認,強調當年的「臨時召集」依法有據。


蔡煌瑯則反批,當年抽到「陸一特」、多當一年兵的做法是國防部根據兵役法下的施行辦法,也就是行政命令,「臨時召集」最多就是幾天、一星期,怎麼會是「一年」,根本就是違法。


蔡煌瑯說,當年有很多人很苦,因此自殺、婚變、自殘,國防部應該還他們公道,這是轉型正義,怎麼能不賠償,既然趙世璋都說是「臨時召集」,那又怎麼能說是依法有據?


趙世璋回應時仍是強調依法有據,還表示這是因為有龐大的財政負擔,需要整體考慮。他也說,目前概算,「陸一特」人數有56萬7千餘人,如果要補償,依照算法不同,最低也要上百億以上。


國民黨立委張顯耀則力挺國防部說,為國效勞不是能用金錢衡量的,他建議國防部應頒發「陸一特」每人一枚獎章,趙世璋說,立委意見會來考慮。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1227/17/2jqf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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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一特爭補償 醞釀上街頭
更新日期:2010/12/27 02:57 黃啟璋/嘉義報導
中國時報【黃啟璋/嘉義報導】


嘉義市國民兩黨立委昨聯袂召開「陸軍第一特種兵薪俸補償說明會」,嘉義縣市陸一特常備兵擠爆會場,個個慷慨激昂指控無緣無故多服一年兵役的遭遇,蔡同榮立委表示,將籌組陸一特聯誼會向國防部陳情,若得不到圓滿回應則走上街頭,立委江義雄說,國民兩黨立委將同心協力,為陸一特常備兵爭權益。


嘉義地區「陸軍第一特種兵薪俸補償說明會」昨上午在嘉義市再耕園禮堂舉行,嘉義市籍立委蔡同榮、江義雄、涂醒哲出席,當年服陸軍第一特種兵的常備兵出席踴躍擠爆禮堂。下午轉往雲林縣召開說明會。


蔡同榮說,國防部從民國五十五年起,針對卅五年次役男裝甲兵、工兵、飛彈兵、砲兵、空降兵、通信兵、特種作戰隊及兵工等八種陸軍第一特種兵科,於其二年役期屆滿後,實施臨時召集延長役期一年,直到民國七十六年一月一日止。


蔡同榮又說,根據國防部資料被臨時召集延長役期的人數多達五十六萬七千四百零七人,且第一特種兵抽籤役男僅限於高中(職)畢業者,相當不公平,為此,朝野立委聯手提案,希望國防部能補償他們的薪俸差額及利息。


立委涂醒哲、江義雄說,朝野立委應同心協力為陸一特常備兵爭權益,江義雄說,行政命令不能抵觸法律,國防部以行政命令延長服役年限是違法行為,將為陸一特常備兵據理力爭。


昨出席的陳姓陸一特常備兵說,當年他在馬祖當兵,兩年的兵期無緣無故延長一年,國防部也沒通知家屬,他的太太還誤以為他已經死了,寫信給他如果一個月不回來將離家出走,他差一點想不開自戕。林姓常備兵則說,他的連上連長傳令為此,槍擊自己的左手,住院住到退伍。政府應該道歉及實質補償他們。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1227/4/2jpo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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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償條例已付委 81立委連署

看樣子是玩真的

陸一特求償說明會...以由各縣市轉為地方鄉鎮
每場幾百人計..這人數不少阿...
補償...有望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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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109/78/2kie3.html

陸一特求償 執政黨同意最快三月處理
更新日期:2011/01/09 04:11
〔自由時報記者施曉光/台北報導〕「陸一特」退伍民眾最近集體要求政府補償,考量立委、總統大選將屆,在選票得罪不起的壓力下,執政黨態度已轉為正面思考,日前開會後同意研商,預估最快三月就會處理,但補償方式仍待協商。


補償條例已付委 81立委連署


為彌補當年政府以行政命令讓「陸一特」多當一年兵的損失,民進黨籍立委蔡同榮領銜提出「陸軍第一特種兵薪俸補償特別條例草案」。據了解,蔡同榮在各縣市舉辦巡迴說明會後,獲得廣大回響,調查局與軍方情治系統每場均派員了解並即回報,藍委地方服務處也經常接到「陸一特」陳情電話,產生不小壓力。


國民黨團見勢不可當決定鬆手,七日院會已通過付委審查,目前該案參與連署人數已激增到八十一位立委,藍委有四十九位。


國民黨團七日邀集行政部門召開黨政平台會議,確定正面回應解決問題。藍營人士形容,這種情況有點類似當初的美牛案,「如果再擋會引來遊行」,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林益世啟動黨政平台,要求國防部對本案做出回應。


藍委分析,國防部初估陸一特退伍兵約有五十六萬餘人,背後就是五十六萬個家庭,影響選票至少有二、三百萬張,嚴重性不容小覷;尤其事涉公義,就像十八%、軍教免稅等問題,馬政府如果不處理,接下來的選舉一定會被在野黨「玩」得很慘。
補償金計算方式 待朝野協商


國民黨立委吳育昇指出,六日他曾當面與行政院長吳敦義商討此事,吳揆非常重視,七日指派秘書長林中森全程參與黨政平台,黨團成員一致主張政府必須補償,金額多少可以再談;國防部長高華柱同意研究,預定下會期開議後提出具體作法,估計最快三月處理,並盼休會前先通過補償法源依據。


但由於蔡同榮主張的補償金總額高達三百多億元,吳育昇建議改發一錢重的金牌,並由總統頒發褒揚令。


蔡同榮昨拒談補償金額,要求政府先道歉,再談補償金計算方式;對於改發金牌的提議,蔡則說拒絕接受「打發」,但為減輕政府財政負擔,補償金可以分三年給付。

[ 本文章最後由 yesrtv 於 2011-01-09 16:2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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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償..那是陸一特的兵...應得的
是國家欠他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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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8點半民視頭家來開講
探討關懷陸一特補償問題..並開放現場扣應
希望各位陸一特學長不要放棄自己的權利
有什不滿...說出來讓國人知道
一年耶?..多少青春歲月.讓政府非法召集
爭取一下...人多就是力量
國家欠你的...不要客氣

[ 本文章最後由 yesrtv 於 2011-01-25 19:4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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